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位类型,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同等学力人员能否报考你校硕士研究生?
部分专业招收同等学力人员,详见《蚌埠医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的报考条件。(http://www3.bbmc.edu.cn/web/zsksc/6)。
三、你校各专业(含专业学位)对本科专业有何要求?
详见《蚌埠医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http://www3.bbmc.edu.cn/web/zsksc/6)中的各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
四、关于报考执业资格证的说明
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相关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等相关最新文件。
其他专业如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如牵涉到报考执业资格证的问题,请考生在报考前了解清楚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五、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有何异同?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degree即通常所说的科学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
六、你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原则是什么?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进入复试分数要求(近几年年我校均按照国家分数线)。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初试成绩排名超过差额范围的考生,不能进入本专业复试,可进行校内或校外调剂;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4.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如有变动,以当年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5.各专业根据总成绩给考生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6.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严重违纪、作弊、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七、你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是什么?
1.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和推荐免试生都必须参加体检;
2.考生在复试期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你校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如何?
类型 | 学术型 硕士研究生 |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
学费(元/学年) | 8000 | 10000 |
九、你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励情况如何?
1、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下拨的名额进行评审,标准为20000元/年/生。
2、设立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设立学业奖学金。
(1)新生入学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
①第一志愿录取我校基础医学专业的新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②第一志愿录取我校其他专业的新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③其余的新生均可享受三等奖学金。
④推免生见我校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2)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0%)奖励金额为12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20%)奖励金额为8000元,三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40%)奖励金额为4000元。所有研究生可参与评选,一年一评。
4、对优秀生源的奖励。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录取我校,且本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211”、“985”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推免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2000元。
5、学校还设有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等,奖励金额由300元到5000元不等。
6、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标准为300元/月/生,按月发放津贴。
十、报考类别中的“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是什么意思?
1.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关系、不调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调入学校,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3.bbmc.edu.cn/web/zsksc/6
研究生院网址:http://39.108.83.239:2011/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0552-3178336/3179907研究生院0552-3175072
学校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邮编:23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