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费标准:
硕士生学费1万元/年,博士生学费1.3万元/年,研究生在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也根据情况申请缓缴学费半年到一年,但需一次性缴纳。被录取为自筹经费推免生者免交学费。
为缓解地方研究生经济压力,激励在校研究生的学习热情,我校已建立了校、院(系)和导师三级研究生奖学助学保障体系。现有奖学助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学校层面:学校设立了助学津贴专项基金,地方硕士生可获得700元/月助学津贴、博士生可获得1000元/月助学津贴。同时设立推免生资助专项基金,用于统一支付地方自筹经费推免生的学费。此外,学校层面还有奖学金、博创基金等形式多样的奖学项目。
2)院系层面:院(系)制定了奖助学办法,如长海医院一年级研究生最高助学额度达2万元,二三年级研究生按硕士300元/月、博士500元/月发放助学金;长征医院每年列支200万元资助研究生;肝胆医院、基础部、药学院、海医系、卫勤系和护理系等单位也都设立了专项奖助经费。具体信息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招生政策栏目。
3)导师层面:导师对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给予数额不等学费或生活补助。
二、奖助学金
单位 | 资助方式 | 资助对象 | 覆盖面 | 资助标准 |
学校层面 | 助学金 | 所有地方研究生 | 100% | 硕士700元/月 博士1000元/月 每年发10个月 |
推免生资助专项基金 | 自筹经费推免生 | 100% | 30000元/名(即全额学费) | |
长海医院 | 院奖学金 | 一年级研究生 | 共奖励50名 | 一等奖20000元 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10000元 |
科室助学金 | 二、三年级研究生 | 100% | 最低标准:硕士300元/月 博士500元/月 | |
导师奖学金 | 地方研究生 | 100% | 每年报销50%的学费 | |
长征医院 | 助学金 | 一年级地方研究生 | 100% | 一等奖15000元 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5000元 |
奖学金 | 二、三年级全体研究生 | 100% | 一等奖10000元 二等奖5000元 普通奖学金3000元 | |
肝胆医院 | 助学金 | 地方研究生 | 100% | 硕士300元/月,博士400元/月,按季度发放 |
基础部 | 助学金 | 地方研究生 | 100% | 最低标准:硕士300元/月,博士400元/月 |
药学系 | 助学金 | 地方研究生 | 100% | 300元/月 |
海医系 | 助学金 | 地方研究生 | 100% | 200元/月 |
奖学金 | 地方研究生 | 每年奖励10名,占50% | 10000元/硕士 12000元/博士 | |
护理系 | 奖学金 三助岗位 | 地方研究生 | 100% | 根据发表论文情况不等奖励,三助岗位200/月 |
卫勤系 | 奖学金 | 优秀研究生 | | 根据SCI论文分值奖励每分值1000元。 |
备注:导师对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给予数额不等学费或生活补助。
被录取为入伍生的待遇是:公费教育,免交学费、住宿费;享受军队文职干部薪资待遇,约为3500元/月;家庭享受军属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