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00元/生·年,总学费共24000.00元。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09〕3号)。
专业学位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被我校录取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2014年开始执行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 总学费 |
法律硕士(法学) | 035102 | 8000.00 | 2.4万 |
翻译硕士 | 055100 | 8000.00 | 2.4万 |
机械工程 | 085201 | 8000.00 | 2.4万 |
材料工程 | 085204 | 8000.00 | 2.4万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085208 | 8000.00 | 2.4万 |
控制工程 | 085210 | 8000.00 | 2.4万 |
计算机技术 | 085211 | 8000.00 | 2.4万 |
软件工程 | 085212 | 8000.00 | 2.4万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085213 | 8000.00 | 2.4万 |
水利工程 | 085214 | 8000.00 | 2.4万 |
测绘工程 | 085215 | 8000.00 | 2.4万 |
化学工程 | 085216 | 8000.00 | 2.4万 |
地质工程 | 085217 | 8000.00 | 2.4万 |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085219 | 8000.00 | 2.4万 |
安全工程 | 085224 | 8000.00 | 2.4万 |
环境工程 | 085229 | 8000.00 | 2.4万 |
会计硕士 | 125300 | 8000.00 | 2.4万 |
艺术设计 | 135108 | 8000.00 | 2.4万 |
工商管理硕士 | 125100 | 36000.00 | 10.8万 |
公共管理硕士 | 125200 | 15000.00 | 4.5万 |
旅游管理硕士 | 125400 | 15000.00 | 4.5万 |
工程管理硕士 | 125600 | 15000.00 | 4.5万 |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0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