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学金
类别 | 研究生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元/生·学年)(覆盖面) | 国家奖学金 (元/生·学年)(覆盖面) | ||
元/月 | 发放月份 | 合计(元/生·学年) | |||
硕士研究生 | 800 | 12个月 | 9600 | 一等奖学金 8000(10%) 二等奖学金 5000(40%) 三等奖学金 1000(30%) | 硕士生 20000(5%) |
1.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达到9600元/生·学年,远高于国家6000元/生·学年的标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覆盖面80%,国家奖学金覆盖面约5%,名额以国家下达的为准,这两类奖学金均实行申请制。
3.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现设三助岗位约200个,岗位酬金8000元/岗·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大力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报读,报到后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金。发放标准为:理工类15000元/生、文科类10000元/生。
5.学校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等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
6.学校社会奖助学金丰富,包括“广州大学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奖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胡育助学金”等;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得1000-13000元不等的资助。
按照我校奖助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9600元,表现优异的硕士生将超过5万元。
(二)学费标准
研究生类别(学制) | 学费(元/生·学年) | |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所有专业(3年) | 7000 |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 教育硕士(2年或3年)、体育硕士(2年)、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2年) | 10000 |
工程硕士(3年)、法律硕士(2年或3年)、应用心理硕士(2年或3年)、社会工作硕士(2年或3年) | 12000 | |
艺术硕士(音乐、舞蹈、广播电视)(3年) | 20000 | |
艺术硕士(美术、艺术设计)(3年) | 25000 | |
会计硕士(2年或3年) | 25000 |
备注:(1)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教育硕士、法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设有在职班,学制为三年,学费按三年收取;全日制班学制为两年,学费按两年收取。(2)以上收费方案最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