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设有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社会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在职形式培养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助学金;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层次 | 奖学金类别 | 奖励标准 | 说明 |
硕 士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学金(11000元) |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所有研一研究生,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15%评选。 |
二等奖学金(8000元) | 第一年调剂到我校研一研究生,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60%评选。 | ||
三等奖学金 (5000元) | 第二、第三年按人数的25%评选。 | ||
“三助”岗位 | 300-600元/月 | 学校按研究生总人数20%公开招聘,本人主动申请。 |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年 | 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 | 按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及综合表现评选。 | |
省政府奖学金 | 10000元 | 按学习成绩、科研业绩及综合表现评选(一般与国家奖学金名单不重复) | |
各类社会奖学金 | 2000-10000元不等 | 宝钢教育奖学金、钟惠明奖学金、新桥矿业奖学金、先导教育奖学等。 | |
培养经费 | 3000-4000元 | 理工科4000元,其它学科3000元。 |
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至我校的研究生享受奖助学金,奖励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政策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