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依托国家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在校研究生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一)奖助学金
类别 | 研究生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元/生·学年) (覆盖面) | 国家奖学金 (元/生·学年)(覆盖面) | ||
元/月 | 发放月份 | 合计(元/生·学年) | |||
硕士研究生 | 800 | 12个月 | 9600 | 一等奖学金12000(10%) 二等奖学金 8000(20%) 三等奖学金 2000(50%) | 硕士生 20000(5%) |
1.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达到9600元/生·学年,高于国家6000元/生·学年的标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覆盖面80%;国家奖学金覆盖面约5%,名额以国家下达的为准。这两类奖学金均实行申请制。
3.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现设三助岗位约350个,岗位酬金8000元/岗·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设有社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广州大学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何耀光助学金”、“镇泰奖、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仲明助学金”、“胡育助学金”等;部分学院还在本学院内设立院级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得1000-13000元不等的社会奖助学金资助。
5.学校实施优秀生源奖励计划。优秀生源是指我校接收的所有硕士推免生;报考或调剂到我校全日制攻读的硕士研究生中来源于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生源。奖励标准为:推免生来源于985或211高校奖励5万元/人,其他高校(含本校)奖励3万元/人;第一志愿考生来源于985或211高校奖励4万元/人;调剂生来源于985或211高校奖励3万元/人。
6. 学校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计划。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基础科研项目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每项资助1万元;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7.学校实施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计划。每年资助20%学术型硕士生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5%学术型硕士生参加国外重要学术会议。
8.学校实施硕士生赴海外联合培养计划。每年派出当年招生数量10~20%的硕士生到国外访学半年以上,资助标准约6200元人民币/月/人及一次往返国际机票。
(二)学费标准
研究生类别(学制) | 学费(元/生·学年) | |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所有专业(3年) | 7000 |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 教育硕士(2年或3年)、体育硕士(2年)、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2年)、工程硕士(3年) | 10000 |
法律硕士(法学2年、非法学3年)、应用心理硕士(2年或3年)、社会工作硕士(2年或3年) | 12000 | |
会计硕士(2年或3年) | 25000 |
备注:
(1)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工程硕士、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的相关领域设有非全日制班,学制为三年,学费按三年收取。工程硕士全日制班学制三年,学费按三年收取;其他全日制班学制为两年,学费按两年收取。
(2)以上收费方案最终以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财政厅的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