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新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绿色通道
为保障新生顺利入学,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批准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缓交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核实后的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指导学生申办各类资助项目,成功办理缓交的学生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缴纳相应费用。
(一)缓交对象及缓交标准
非定向就业(专项计划除外)全日制研究生
(1)已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非定向就业(专项计划除外)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住宿费(缓交费用的总金额不超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2)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可申请缓交部分或全额学费。
(二)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于2018年8月20日至8月28日登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申请,无法于指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的学生可在报到当天到校时登录网站进行申报(已在《2018研究生新生报到手册》中印发);
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不能在迎新系统上提交申请,学生需向学院学工部提交《中山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附件),以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辅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请于8月31日周五中午12点前发电子版至335681089@qq.com,邮件主题注明“校区+学号+姓名+申请缓交学杂费”。如确实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联系辅导员说明。
2.学院审核
2018年8月20日至8月29日期间学院在迎新系统上审批新生的申请。
3.学生处审核
4.缓交部分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应按照新生入学指引中的缴费方式自行缴纳缓交额度之外的剩余费用。
注意:学生医保费不纳入缓交范围,全体新生需自行缴纳。未及时缴纳剩余费用的学生将影响注册及选课,请按时缴纳剩余款项。
二、其他资助工作
项目 | 办理流程 | 对象 | 时间 |
报送是否有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未报到及未报到原因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专项计划定向就业但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 | 9月 |
开展校园不良网贷风险警示教育及摸查工作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9月 |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9月 | |
国家助学贷款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9月 | |
减免学费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9月 下旬 | |
勤工助学 | 学生登录大学服务中心网站申请岗位 | 全日制研究生 | 9月 |
临时困难补助 | 学生登录大学服务中心网站申请 | 全日制研究生 | 全年 |
伙食补助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符合条件的相关学生 | 10月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符合条件的相关学生 | 10月 |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 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办理 | 符合条件的相关学生 | 10月 |
联系人:蔡慕颖(南校辅导员),电话84113043;
卢晓希(东校辅导员),电话39332856
附件:中山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
生科院学工部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