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方式:全日制各个专业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学制:
(1)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新闻与传播、工程硕士、艺术硕士(艺术设计、美术、音乐和舞蹈)、会计(MPAcc)、中药学、体育硕士、教育硕士(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制为3年。
(3)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2年。
(4)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学制2年,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基本修业年限执行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3.学费:所有录取考生均需缴纳学费。
(1)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
(2)全日制会计(MPAcc)学费为15000元/年;
(3)非全日制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学费为12000/年;
(4)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学费为17500元/年;
(5)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学费为27500元/年。
4.奖学金:我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加大了“三助”岗位津贴力度。
(1) 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每生一次性奖励2000元。奖励对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民族类专业硕士研究生,达到国家复试分数要求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该项奖学金涵盖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法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6个二级学科专业。获得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生源奖学金、新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备注 |
一等奖学金 | 20% | 8000 | |
二等奖学金 | 40% | 5000 | |
三等奖学金 | 30% | 3000 |
(3)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4)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5)“三助”岗位津贴标准:学校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