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代码:11417
备注: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版本为准
一、培养目标
北京联合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退学证明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考学校各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除应具备(一)中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或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1篇以上文章,且文章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所报考的各专业方向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与本专业方向一致或密切相关,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历)人员。
3、报考前所学专业为职教领域(学前教育)、职教领域(教育管理)、职教领域(教育技术)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4、普通高校和高职高专的大学老师和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参加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招生对象仅限为视障人员,且本科毕业于医学相关专业。
(六)报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北京联合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同等学力考生应提前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11、报考设计学专业、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文化艺术方向的考生一律选择“北京联合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54。
1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11月,具体内容详见“研招网”报考点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生可于2月中下旬登录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成绩,学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3、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联合大学属于一区。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6、学校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进行复试录取。学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7、考生复试时应按学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
(三)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并公布学校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五、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北京联合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全日制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术型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年/生,中医专业硕士学费标准7000元/年/生,会计、图书情报专业硕士学费标准10000元/年/生,文物与博物馆、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费标准12000元/年/生,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费标准26000元/年/生,其它专业硕士学费标准8000元/年/生(2018年新增硕士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助研、助教、助管”津贴和其他单项奖学金等。
1、新生入学奖学金:
(1)除定向生外100% 覆盖。
(2)一志愿报考且初试成绩考分在本学科排名前20%、一志愿报考的北京联合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给予奖励1 万元;其他新生奖励8000元/人;
(3)各招生院所单独制定的奖励政策。
2、对在校研究生的奖励政策:
(1)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人;
(2)国家助学金:7000 元/年/人;
(3)学业奖学金:平均不低于7000元/年/人,覆盖率达100%;
(4)校长特别奖:10000元/项;
(5)助教、助管和助研津贴:助研经费不少于15 个月,每月至少300 元;
(6)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科研成果奖励、研究生创新创业资助等其它奖助项目。
七、其他说明
(一)招生规模: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北京联合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学术学位专业以及法律(非法学)、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中医、图书情报、文物与博物馆、机械、交通运输专业学位硕士基本学制为3年,其它专业硕士的基本学制为2年。
(三)推免生的招生录取请见《北京联合大学2019年推免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所有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B楼506室)
邮政编码:110101
E-mail:ldyzb@buu.edu.cn
学校研招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
联系电话:010—64909005(兼传真)
北京联合大学招生院所联系方式
招生院所编码 | 招生院所 | 院所地址 | 联系老师 | 联系电话 |
101/ 203 | 应用文理学院/北京市政治文明研究中心 | 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97号 | 张老师 | 010-62004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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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 朝阳区垡头西里三区18号 | 郑老师 | 010-62004578 |
105 | 旅游学院 | 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 庞老师 | 010-64909282 |
106 | 商务学院 | 朝阳区延静东里甲3号 | 聂老师 | 010-65917032 |
107 | 特殊教育学院 | 丰台区永外蒲黄榆二巷甲1号 | 祝老师 | 010-67611546 |
108 | 师范学院 | 朝阳区外馆斜街5号 | 张老师 | 010-64242270 |
109 | 机器人学院 | 朝阳区白家庄西里12号、北四环东路97号 | 王老师 | 010-65917885 |
110 | 艺术学院 | 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 何老师 | 010-64909149 |
111 | 应用科技学院 | 昌平区石牌坊路南 | 任老师 | 010-80121353 |
112 | 城市轨道交通与物流学院 | 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 耿老师 | 010-64900506 |
1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 林老师 | 010-64909262 |
204 | 北京市信息服务功能重点实验室 | 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 徐老师 | 010-64900941 64900519 |
备注:章程所有内容一律以最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