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一)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
我校全日制报考专业详见《温州大学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金融硕士、学科教学(思政)、法律(法学)、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新闻与传播、艺术硕士(音乐)、学科教学(音乐)、环境工程、机械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汉语国际教育,详见《温州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双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推免生招生
我校招收推免生专业目录详见《温州大学2019年接收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温州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欢迎退役大学生士兵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19年,我校仍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详细专业见《温州大学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种类、就业及选拔方法
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的选拔。初试由教育部组织,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各招生单位实施,因而又称为全国统一考试,复试由招生单位进行。
四、招生名额及学制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温州大学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并视合格考生情况再行确定。全日制学术学位:学制3年;金融、教育、体育、新闻与传播、应用统计及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制2.5年,法律、艺术、药学、环境工程、机械工程及建筑与土木工程硕士:学制3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温州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并视合格考生情况再行确定。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最长修学年限5年)。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五、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五、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先入学后入伍,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六、报名办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省级招办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生须于2018年11月份(初步定为6-10日,具体时间以省级招办公布的时间为准)凭相关证件及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有关说明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9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地市高招办查询!
七、考试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具体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1、初试日期: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地点:由考生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3、初试科目:除体育学、教育学、中国史、体育硕士、药学专业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其余专业考四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 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由国家统一命题;333 教育综合、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32统计学、349药学综合、346体育综合、431金融学综合、354汉语基础、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及其余业务课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除613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617民俗学(含民间文学)、346体育综合、349药学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他业务课满分为150分。统(联)考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外语(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2德语、203日语)满分均为100分;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满分为300分;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满分为15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详见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参考书目: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参考书目的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附后:温州大学 2019年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法);所有参考书目各地书店均有销售,我校一律不办理邮购。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温州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科目,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各硕士点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
1、全日制:8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3万/生,学费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二)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助政策
新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6000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奖助政策包括奖助体系、科研创新奖励和国内外交流资助。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1)研究生奖助体系
类别 | 奖励/资助等级 金额(元) | 比例/数量 | 备注 | ||
①奖学体系:可兼得 |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生·年 |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3%左右 | |||
新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2000元/年 | 100% (面向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 推免生; 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211学校的全日制考生; 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 | |
二等 | 10000元/年 |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以上(含)、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含)、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调剂录取的研究生 | |||
三等 | 8000元/年 | 除上述一、二等之外的新生 | |||
二、三年级综合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2000元/年 | 20% | 1、学生各学年均无需缴纳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2、面向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 |
二等 | 10000元/年 | 20% | |||
三等 | 8000元/年 | 60% | |||
谷超豪奖学金 | 5000元/人 | 根据学校文件执行 | |||
陈国同奖学金 | 3000元/人 | 根据学校文件执行 | |||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 1000元/人 | 15% | 奖励品学兼优,业绩突出的优秀硕士毕业生 | ||
优秀学生干部 | 800元/人 | 2% | 奖励思想进步、工作积极、业绩突出的研究生学生干部 | ||
未来管理者奖 | 1000元/人 | 若干人 | 奖励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会干部 | ||
学术新锐奖 | 1000元/人 | 若干人 | 奖励在学术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 | ||
升学奖励 | 2000元/人 | 被国(境)外名校(按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排名当年排名前100位)、985高校、被国内入选教育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 |||
1000元/人 | 被国(境)内外其他高校和研究机构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 ||||
②助学体系:可兼得 |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生·年 | 100% |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照每年10个月按月发放,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 2、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 ||
助研津贴 | 文科 | 不低于2500元/生·年 | 100% | 1、按照学制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 |
理工科 | 不低于4000元/生·年 | ||||
困难补助 | 2000-5000元/生·次 | 若干人 | |||
三助岗位 | 600-800元/生·月 | 不超过10% | 助管、助研、助教岗位,学生自助申请 | ||
助学贷款 | 按照国家政策,实施生源地贷款,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
(2)研究生科研创新奖励
类别 | 奖励/资助等级 金额(元) | 备注 | |
教育厅项目(工程硕士专项) | 5000元/项 | 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 | |
研究创新基金 项目 | 文科 | 5000元/项 | 按照学科类别分为理工科项目和人文社科项目 |
理工科 | 8000元/项 | ||
“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 10000元/项 | 根据团省委规定 | |
研究生科研奖励 | 根据学术论文、专利、著作、获奖等等级赋分,奖励100元/分,等级认定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
(3)研究生海内外交流与社会实践
项目名称 | 资助经费(元) | 备注 |
暑期社会实践项目 | 1000-2000元/项 |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 |
台湾东华大学交换生 | 免学费,给予一定住宿补贴 |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 |
台湾佛光大学交换生 | 免学费和住宿费 |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 |
国际学术会议 | 最高不超过6000元(亚洲国家或地区举办的交流项目);最高不超过12000元(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国家举办的交流项目) | 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接受一次资助 |
国内会议补助 | 500元/人 | 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接受一次资助 |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助政策
上述奖助政策中,除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综合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以外的奖助体系、科研创新奖励和国内外交流资助,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均可以享受。
十、其他
(一)历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科试题、历年分数线、考试大纲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jsb.wzu.edu.cn/zsw/),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二)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9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三)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业务课有关问题请直接与招生学院联系,查询业务课考试大纲、近三年业务课考题以及硕士点简介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或者到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者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阅。
十一、联系办法
招生单位代码:10351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研究生部研招办(南校区行政楼719室)
邮政编码:325035
联系人:吴老师 田老师
研招电话/传真:0577-86680868 E-mail: yjs@wzu.edu.cn
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jsb.wzu.edu.cn/zsw/
十二、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温州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7-86595058 E-mail:jjjc@w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