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2000余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专业涵盖医学、教育学、理学、法学等,招生培养类型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具体培养类型和学位类别所含专业请查看我校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为五年制本科起点的临床医学类专业考生;护理学专业只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为护理学本科起点的考生;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录取为口腔医学本科起点的考生;全日制药学和公共卫生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各专业学位原则上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名称要与所报考学科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
(五)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为公共卫生、药学、图书情报,拟招收人数及专业报考要求请查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
(六)考生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招收要求(见招生专业目录的“专业研究方向备注”栏)。
(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必须严格履行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各专业均不接受报考。
二、网报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我校公布的网报通知,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二)我校公布的《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院系拟招收人数为该院系全部招生专业的预计划合计(含招收推免、临床医学长学制转段生),实际招生计划将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专业招收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招收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结束后系统提示的报名成功仅代表考生的网报信息已按照流程完成提交,考生的准考资格将在各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由招生单位进行审核,请考生在网报前详阅本简章和目录,不符合招收条件者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五)考生网报时认真核对本人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位类型(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开头)、参加考试的报考点、移动电话、通信地址等是否正确、详实、可靠。招生单位将在准考资格审核和初试阶段通过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或中国研招网的短信平台发布相关通知,建议考生在10月20日前完成网报并及时关注通知。
(六)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报考前与档案所在单位核实是否符合定向条件,网报时注明定向单位,录取前签订《定向合同》,不符合条件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目录中各临床医学专业(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所属的临床医学院(中心)按照专业研究方向备注区分;各临床医学院(中心)的内科学在网报阶段不区分研究方向,录取研究方向在复试结束后按照录取导师的研究方向确定。
三、复试要求及内容
(一)我校2023年各专业初试成绩复试线根据教育部一区复试基本成绩要求及实际招生复试比进行划定。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笔试):我校按照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命题,详询各学院(系);
2、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3、面试。按照初试及复试成绩综合排名,按适当比例参加各专业导师组面试。
四、复试与录取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按照学校复试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欢迎全国各院校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各学科(专业)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要求请详见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的招生信息。
五、有关自命题考试科目说明
(一)护理综合(代码:308):自命题,具体覆盖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护理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二)社会工作原理(代码:331):自命题,用于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社会工作原理考试大纲执行。总分150分。
(三)心理学专业综合(代码:347):自命题,用于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心理学专业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四)药学综合(代码:349):自命题,试题覆盖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总分300分。
(五)口腔综合(代码:352):自命题,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正畸学。总分300分。
(六)卫生综合(代码:353):自命题,试题覆盖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总分300分。
(七)社会工作实务(代码:437):自命题,用于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社会工作实务考试大纲执行。总分150分。
(八)医学基础综合(代码:666):自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医学细胞生物学、医学免疫学(以上教材请参考人民卫生出版社的本科最新版教材)总分300分。
(九)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代码:701):自命题,试题覆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 年版),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基础,以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为主线,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在内的全部重要内容。总分150分。
(十)生物综合(代码:702):自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总分150分。
(十一)管理学综合(代码:704):自命题,试题覆盖卫生事业管理学(梁万年,人民卫生出版社第4版)、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樊立华,人民卫生出版社第4版)、卫生经济学(陈文,人民卫生出版社第4版)、健康行为与健康教育(余金明,复旦大学出版社)、社会医学(李鲁,人民卫生出版社第5版)。总分300分。
(十二)医学人文综合(代码:707):自命题,用于人文医学专业统考。具体覆盖医学哲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医学法学、医学史等内容。总分300分。
(十三)医学信息综合 (代码:708):自命题,试题覆盖医学信息学概论(医学信息学 科学出版社 叶明全 2018)、医学信息研究与分析(卫生信息分析 人民卫生出版社 李道萍 2014)、信息计量学(信息计量学及其医学应用 人民卫生出版社 王伟)、卫生信息系统(卫生信息系统 第2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金新政 2014)、数据库技术(数据库系统概论 第5版 王珊 萨师煊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4)。总分300分。
(十四)法医综合 (代码:709):自命题,试题覆盖《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物分析》、《法医临床学》(以上教材请参考人民卫生出版社的本科最新版教材)。总分300分。
(十五)医学生物化学(代码:816):自命题,用于基础医学理学专业初试,以上教材请参考人民卫生出版社的本科最新版教材。总分150分。
(十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代码:818):自命题,试题覆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 年版),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其理论成果为主线,包含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主要内容。总分150分。
2023年度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的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代码306)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我校各招收专业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学费与奖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山西医科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交纳学费,研究生奖助政策详见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八、注意事项
(一)专业目录临床医学院各招生院系列表中的第三临床医学院为我校附属白求恩医院,第五临床医学院为我校附属人民医院,临床学科建设中心为我校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一等临床医学院以及山西省内相关规培医院,该中心招生工作由学校医院管理处统一管理,考生录取后由以上各临床医学院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规定培养。
(二)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复试、入学报到等环节分阶段进行,不符合各专业招收条件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初试、复试、录取资格。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以便我校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若因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或无法寄送录取通知书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我校2023年度招生专业目录不列导师及其研究方向,只列招生专业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复试期间将由所在院系公布相关信息并组织考生与导师进行双选确定指导关系。
(五)我校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须参加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请考生在报考前根据国家及山西省卫健委有关规定确定本人是否具有规培资格,若因属于在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自行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等原因未能通过规培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2023招生年度教育部及我校若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山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所有招生信息以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55号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61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见官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