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园林规划设计
代 码:425
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
一、 考试性质
城市规划设计(二)考试是为招收城市规划专业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方向硕士研究生设置的,它的评价标准是高等学校建筑类、农林类优秀本科毕业生能达到及格或及格以上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基本的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能力。
二、 考试的学科范围
考生的应考范围包括:风景园林学科与城市规划学科。具体考试内容一般选择下列方向之一:城市小型公园设计、城市居住区中心绿地景观设计、城市沿街绿地设计、城市景观大道园林设计、学校园林景观设计、城市绿化广场设计、城市滨水景观设计、工厂园林景观设计、体育休闲绿地景观设计以及绿地景观的概念设计等。
三、 评价目标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能力,是城市规划专业(风景园林方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技能,考试着重考查学生的方案能力及图面表现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理解规划设计任务的特点、要求,绿地定性准确,满足园林绿地功能需求;
2.正确地处理好规划基地与周边用地性质的关系,满足交通功能的要求;
3.合理地进行功能安排与规划结构设计;
4.运用有关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理论与方法,合理进行用地与空间布局,合理布置园林建筑与园林设施;
5.提出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6.能较好地表现规划设计方案,绘图基本功较为扎实。
四、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答卷方式:闭卷、笔试;
2.答题时间:8小时;
3.各部分内容的考查比例(满分为150分):
(1)总平面设计(1:500-1:1000),占90%;
(2)重点景区(点)园林(建筑)小品平面立面,占15%;
(3)局部透视及鸟瞰图,占10%;
(4)地形地貌利用与竖向设计(重要节点的标高设计),占10%;
(5)植物景观设计,占15%;
(6) 技术经济指标及简要说明,占10%。
4.题型比例(略);
5.参考书目:不限制。
第二部分 考查要点
设计任务的性质及特点
考生应能正确地理解规划用地的性质、特点及其规划设计与功能要求。
二、规划区用地功能布局
1.规划主题是否明确,是否反映当代园林设计的特征、时代风貌与发展趋势;
2.规划区用地功能划分是否合理;
3.规划结构是否清晰及富有创意;
4.与基地周边地域景观环境结合情况;
5.是否合理组织人、车交通,安排停车场地;
6.是否创造生动、舒适、方便、优美的景观环境。
规划区空间布局与景观设计
1.开敞空间、半开敞空间与郁闭空间的营造效果;
2.规划区景观空间序列设计效果;
3.规划区植物景观空间设计效果;
4.规划区绿地景观与周边道路沿线景观设计效果。
四、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1.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内容是否齐全;
2.指标数值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规范与设计要求。
五、图面表现技能与效果
1.图面表现方式(钢笔墨线、水彩、水粉、彩铅或其他)不限;
2.图面大小达到题目要求;
3.图纸用非透明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