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编号:341 课程名称:经济法学、民法学
一、 考试的总体要求
本门专业课主要考察学生对经济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了解和认识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 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经济法学(100分 )、民法学(50分)
三、 试卷类型及比例
1、名词解释: 10—15%
2、简答题: 35—40%
3、论述题: 50—55%
四、 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形式: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五、 主要参考教材
1、《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11月版,杨紫煊;
2、《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4月版,江平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