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服务培训学校
MPA教育的产生是与公共行政(或管理)事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公共管理作为一种专业教育,最早产生于18世纪的德国,1,727年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克·威廉姆一世发布命令,在当时的哈列大学设立一个经济、行政法和公共行政或管理教授职位,培养管理者,以适应当时普鲁士国家管理与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当时,公共管理还被视为只是培训高级专门人才——未来的管理者领域,而不面向非该专业者,无论其地位有多高。这就是当今的工商管理专业和公共管理专业教育的先声。
但是,作为一种专业学位(公共行政或管理)教育,被明确提出来并付诸实施,从现有资料看,则最早是在美国。早在19世纪末,美国就开展了公共行政或管理教育的酝酿,从那时起到今天,美国公共行政领域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经历了一个逐渐变革的过程,1887年威尔逊发表了《行政学之研究》的论文,通常被学界认为是美国公共行政管理教育的开始,然而,直到1911年,纽约市政研究局创办“公共服务培训学校” (目的是培训本局的工作人员,也对其他城市的相关人员开放),美国对公务员进行公共行政或管理教育的培训才正式开启。
美国的公共行政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发展与美国的公共行政发展史密切相关,在公共行政或管理开启之前,美国对公务员的选用传统做法是:政府可以交给没有受过专门教育与培训的普通公民来操作,如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就主张官职恩赐,即选举者有权把政府官职分配给那些忠于获胜政党的人,政府工作人员的作用以政治倾向而非以功绩或能力为标准,杰克逊的主张后来被人们称为“政党分赃制”。到19世纪末叶,这种恩赐制的弊端就日见突出,它导致政府无能、失职,因此不得不实行改革。1883年,通过一项法律,在联邦政府成立了公务员委员会,专管公务员录用考试。威尔逊发表了关于行政管理研究的论文,得到其他学者的响应,纷纷呼吁培养不受政党支配、胜任工作的公务人员。受这一呼吁的推动,1906年,作为纽约政府改革的一项内容,几位市政领导创建了有名的“纽约市政研究局”。该局成立伊始,即揭露了市政服务管理不善的严重问题,倡导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进而他们意识到需要对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行政管理技能。1911年,该市创办了“公共服务培训学校”,用以培训本局的工作人员,同时,也为其他城市的市政研究局培训人员,由此带动了一批大学开设公共行政管理课程。1924年,“公共服务培训学校”迁到了锡拉丘兹大学,该校与新成立的“马克斯维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合并,同时启动了美国第一个MPA(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计划,面向公共行政或管理领域创办了综合性的教育与培训课程。
二、美国MPA教育
继锡拉丘兹大学首开MPA教育先河之后,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普林斯顿大学伍德威尔逊国际事务学院先后于20世纪30年代、40年代也启动了MPA教育计划,开展了MPA的教育培训。从美国公共服务培训学校算起,美国的MPA教育至今已有80多年的历史,其发展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1)50年代以前为创立和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大学里公共行政教育发展缓慢,尽管一些院校陆续开办了MPA教育,但发展速度比较缓慢,到1980年,全美国也只有50所大学开设公共行政或管理课程。(2)到了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由于美国从联邦到州和地方(市)各级政府对公务员职业培训的需求日益增大,大学的公共行政课程教学开始获得迅速发展,这一时期成为MPA教育的大发展时期,到1973年,全国开设了公共行政课的院校达101所。在教学内容上这一时期的MPA教育显现出三个特点:培训内容仅限于美国国内的有关问题;内容不够集中,计划比较宽泛;开办MPA教育的院校众多,但各有特点。MPA教育的专业领域开始分化,由原来的公共行政(或公共管理)增加了公共事务(Public Affairs),公共政策分析(Public Policy Analysis);课程内容分别适应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需求;还为国外留学生提供有关课程。就每一个专业领域而言,也各有侧重,内容不完全一致。仅以公共政策分析领域而言,就分别有侧重社会、环境、卫生或市政管理等方面。这一时期的美国MPA教育从总体上看,还比较分散,缺乏一定的规范和组织,但多样化是其最显著特色。(3)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的MPA教育进入了一个规范化的发展时期。教育规模继续扩大,到1983年全美开办了MPA教育的院校有186所,到1995年已发展到232所,这232所院校中,独立的行政学院有36所,设在综合性大学内独立的行政学系有82个,设在政治学系内的行政专业有77个,在其他学科院系的有13个,在学学生有30 000多人。这些院所普遍开展公共行政与管理方面的专业教育,也为在职公务员提供各类培训课程。
这一时期的MPA教育最主要特点就是有关院校开始建立不同的组织,加强联系,相互学习,建立了统一的MPA课程标准,对开办MPA教育的单位进行审核、评估。《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每年还公布一次评估结果,即全美MPA教育院校排行榜,促使各院校为获得较好的排名而重视MPA教育的发展与改革。1978年由开办MPA教育的所有院校组成的全美行政院校联合会(NAS—PAA)就承担着上述的职能。
成立全美行政院校联合会的目的是要规范MPA教育的发展,确保MPA教育的质量,但不强求各院校千篇一律,允许各院校保持自己的个性或特色优势。联合会内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确定MPA教育的共同课程或核心课程,核心课程具体内容由各院校自行决定,其他选修课程也由各院校自行决定,允许各有侧重。学术委员会依据统一的评估标准,对各院校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是否接受评估由各院校决定。因评估后的排名直接影响学校的声誉和生源,一般各院校都非常重视。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下的地方分权制国家,州具有高度自治权。高等院校举办学位教育,须经所在州的高等教育委员会审定与批准。美国高等院校MPA教育的举办也不例外。州高等教育委员会与所申请学位相关的部门制定评定条件或标准。内容一般包括:申办院校的办学质量或整体水平;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情况;教学设施情况;该学位的市场需求情况(MPA学位主要是针对政府公务员及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的,所以,市场需求就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对此有无这方面的要求;从事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自己的事业发展上,是否需要该类学位或课程);申请院校所在的地理位置等方面。评定的标准一般7—10年修订一次。除达到上述条件之外,州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还聘请该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到申办院校进行实际调查,主要了解该院校在举办MPA教育方面与其他院校相比,竞争能力情况如何。通过评定和调查获得批准的院校才能动手设计学位教育的类型与课程内容。一般而言,获得批准举办MPA教育的院校就可以参加全美行政院校联合会,并按该联合会学术委员会确定的有关MPA教育的要求,制定本校将要举办的MPA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也可以征求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
除州政府进行审批评定之外,全美公共行政院校联合会的学位委员会(即全美学位委员会的一个公共行政或管理专业委员会)还定期对其成员院校的MPA教育进行合格评估。全美公共行政院校联合会也是为高等教育资格鉴定委员会所承认的专门负责MPA课程教学质量审查的鉴定机构。这种评估是自愿性的,可参加也可不参加。该评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学位委员会的评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与其他院校相比,该校MPA教育方面的总体竞争能力;学校有关教师的质量或水平;课程设置情况;其他情况。评估的程序有两个步骤:一是由被评院校自评,具体情况是,学校通过总结写出并印好一本详细的关于本校MPA教育总体情况的自评报告,除一般情况介绍外,还特别要求指出该校的MPA教育具体达到设置标准的程度如何。二是由学位委员会组织一个专家组,审核被评院校提供的总体自评报告。专家组在阅读自评报告过程中,会就提出的问题派3位专家到被评院校进行调查并作决定。学位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有三个:合格、不合格、限期改进。这一结果不仅具有社会影响力,而且政府也认可。不合格者将失去继续举办MPA教育的权利,限期改进者将停止招生一年,保留举办资格,等待复评。学位委员会的评估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一般是7年修订一次。起初,学位委员会的评估十分严格,现在就比以前宽松得多,一般不再是全面性的,而是就某一些有代表性的方面进行评估。现在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在允许开办MPA教育计划时,具体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不只一个,因此考察计划目标是否达到就不是那么轻而易举。
社会或市场评价也是很重要的,值得重视。该评价的主要指标是培训的规模和毕业生的数量。它反映了社会或公共机构对某院校的MPA教育的认可或需求情况。
三、欧洲MPA教育
欧洲的MPA教育虽不像美国那样兴旺发达,但也在不断发展壮大。这主要是因为,欧洲教育思想相对较为保守,尽管公共管理专业教育发源于此,但发展受到限制。需要说明的一点,由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上的差异,欧洲与美国,就是欧洲各国之间在学位的名称上也不尽一致。欧洲与美国MPA相近的教育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是适应行政管理改革之需要的结果。
在法国,1945年创办的法国国立行政学院就是以培养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为目的的机构,属于大学系列。受法国传统影响,虽毕业生不被授予学位,但质量与水平丝毫不比美国的MPA逊色,这在美国也是有口皆碑的。不过,为适应国际化的要求,法国国立行政学院已决定进行改革,为毕业生授予相关学位。此外,法国的巴黎政治学院等在培养管理人才方面也卓有成效。
英国的MPA教育的发展在欧洲较为突出,不过,英国的有关公共行政或管理硕士研究生有的不叫MPA,而称公共服务工商管理硕士(MBAPS,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Public Ser-vice),实质上与美国的MPA意义相近,也是专为中央及地方政府培养公务员、为公共机构培养高级管理入员和为在职公务员提供进一步教育。在这方面,英国较多侧重于公共政策教育。比较有影响的院校有伦敦大学的政治经济学院、伯明翰大学的公共政策学院及牛津大学等。
德国在90年代以前只有行政科学硕士(Master of Administra-tive Sciences)学位,随着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不断发展,90年代以后也开始引进MPA学位。如1991年德国行政学院增设了欧洲公共行政或管理硕士(EMPA)学位课程,它是由德国、比利时、荷兰、英国的大学联合开办的,培养目标主要是政府公务员。欧洲其他国家的情况也与上述基本类似。
四、其他国家MPA教育
事实证明,欧美的MPA教育在其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和政府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现今,欧美各国上至总统,下至地方公务员,都有人受益于MPA教育。拥有MPA学位的管理者的比例也逐年攀升。这一事实说明人们对MPA越来越重视,同时也说明MPA的社会需求非常强烈。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MPA适应了当代政府工作专业化的要求,在政府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欧美MPA教育的发展及其成功经验,很快受到世界其他国家的重视,纷纷向欧美取经,并建立起各具本国特色的MPA专业教育。于是,MPA有如雨后春笋般在世界各国发展起来。现在,加拿大、澳大利亚及亚洲一些国家如韩国等也有相关学位课程,以色列在美国的帮助下已于1999年开办了MPA学位教育。马来西亚一所大学也正与马克斯维尔学院合作,准备开办MPA课程。更普遍的情况是,欧美国家有关院校的MPA教育对世界其他国家开放,吸收了来自世界各国的留学生,并确实培养了一批国外的高级管理者。如墨西哥的两位总统、哥斯达黎加和新加坡前总理、秘鲁和巴基斯坦前总理等就是美国的肯尼迪政府学院的MPA毕业生。日本东京大学于80年代曾派人到哈佛大学学习MPP(公共政策)学位课程。韩国的前部长中有人就是马克斯维尔学院的MPA毕业生。马克斯维尔学院曾帮助肯尼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土耳其、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开展MPA培训项目。
MPA教育的产生是与公共行政(或管理)事业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公共管理作为一种专业教育,最早产生于18世纪的德国,1,727年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克·威廉姆一世发布命令,在当时的哈列大学设立一个经济、行政法和公共行政或管理教授职位,培养管理者,以适应当时普鲁士国家管理与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专门人才,当时,公共管理还被视为只是培训高级专门人才——未来的管理者领域,而不面向非该专业者,无论其地位有多高。这就是当今的工商管理专业和公共管理专业教育的先声。
但是,作为一种专业学位(公共行政或管理)教育,被明确提出来并付诸实施,从现有资料看,则最早是在美国。早在19世纪末,美国就开展了公共行政或管理教育的酝酿,从那时起到今天,美国公共行政领域的教育与培训工作经历了一个逐渐变革的过程,1887年威尔逊发表了《行政学之研究》的论文,通常被学界认为是美国公共行政管理教育的开始,然而,直到1911年,纽约市政研究局创办“公共服务培训学校” (目的是培训本局的工作人员,也对其他城市的相关人员开放),美国对公务员进行公共行政或管理教育的培训才正式开启。
美国的公共行政教育和公务员培训的发展与美国的公共行政发展史密切相关,在公共行政或管理开启之前,美国对公务员的选用传统做法是:政府可以交给没有受过专门教育与培训的普通公民来操作,如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就主张官职恩赐,即选举者有权把政府官职分配给那些忠于获胜政党的人,政府工作人员的作用以政治倾向而非以功绩或能力为标准,杰克逊的主张后来被人们称为“政党分赃制”。到19世纪末叶,这种恩赐制的弊端就日见突出,它导致政府无能、失职,因此不得不实行改革。1883年,通过一项法律,在联邦政府成立了公务员委员会,专管公务员录用考试。威尔逊发表了关于行政管理研究的论文,得到其他学者的响应,纷纷呼吁培养不受政党支配、胜任工作的公务人员。受这一呼吁的推动,1906年,作为纽约政府改革的一项内容,几位市政领导创建了有名的“纽约市政研究局”。该局成立伊始,即揭露了市政服务管理不善的严重问题,倡导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进而他们意识到需要对公共服务机构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行政管理技能。1911年,该市创办了“公共服务培训学校”,用以培训本局的工作人员,同时,也为其他城市的市政研究局培训人员,由此带动了一批大学开设公共行政管理课程。1924年,“公共服务培训学校”迁到了锡拉丘兹大学,该校与新成立的“马克斯维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合并,同时启动了美国第一个MPA(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计划,面向公共行政或管理领域创办了综合性的教育与培训课程。
二、美国MPA教育
继锡拉丘兹大学首开MPA教育先河之后,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普林斯顿大学伍德威尔逊国际事务学院先后于20世纪30年代、40年代也启动了MPA教育计划,开展了MPA的教育培训。从美国公共服务培训学校算起,美国的MPA教育至今已有80多年的历史,其发展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1)50年代以前为创立和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大学里公共行政教育发展缓慢,尽管一些院校陆续开办了MPA教育,但发展速度比较缓慢,到1980年,全美国也只有50所大学开设公共行政或管理课程。(2)到了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初,由于美国从联邦到州和地方(市)各级政府对公务员职业培训的需求日益增大,大学的公共行政课程教学开始获得迅速发展,这一时期成为MPA教育的大发展时期,到1973年,全国开设了公共行政课的院校达101所。在教学内容上这一时期的MPA教育显现出三个特点:培训内容仅限于美国国内的有关问题;内容不够集中,计划比较宽泛;开办MPA教育的院校众多,但各有特点。MPA教育的专业领域开始分化,由原来的公共行政(或公共管理)增加了公共事务(Public Affairs),公共政策分析(Public Policy Analysis);课程内容分别适应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需求;还为国外留学生提供有关课程。就每一个专业领域而言,也各有侧重,内容不完全一致。仅以公共政策分析领域而言,就分别有侧重社会、环境、卫生或市政管理等方面。这一时期的美国MPA教育从总体上看,还比较分散,缺乏一定的规范和组织,但多样化是其最显著特色。(3)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的MPA教育进入了一个规范化的发展时期。教育规模继续扩大,到1983年全美开办了MPA教育的院校有186所,到1995年已发展到232所,这232所院校中,独立的行政学院有36所,设在综合性大学内独立的行政学系有82个,设在政治学系内的行政专业有77个,在其他学科院系的有13个,在学学生有30 000多人。这些院所普遍开展公共行政与管理方面的专业教育,也为在职公务员提供各类培训课程。
这一时期的MPA教育最主要特点就是有关院校开始建立不同的组织,加强联系,相互学习,建立了统一的MPA课程标准,对开办MPA教育的单位进行审核、评估。《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每年还公布一次评估结果,即全美MPA教育院校排行榜,促使各院校为获得较好的排名而重视MPA教育的发展与改革。1978年由开办MPA教育的所有院校组成的全美行政院校联合会(NAS—PAA)就承担着上述的职能。
成立全美行政院校联合会的目的是要规范MPA教育的发展,确保MPA教育的质量,但不强求各院校千篇一律,允许各院校保持自己的个性或特色优势。联合会内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确定MPA教育的共同课程或核心课程,核心课程具体内容由各院校自行决定,其他选修课程也由各院校自行决定,允许各有侧重。学术委员会依据统一的评估标准,对各院校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是否接受评估由各院校决定。因评估后的排名直接影响学校的声誉和生源,一般各院校都非常重视。
美国是一个联邦制下的地方分权制国家,州具有高度自治权。高等院校举办学位教育,须经所在州的高等教育委员会审定与批准。美国高等院校MPA教育的举办也不例外。州高等教育委员会与所申请学位相关的部门制定评定条件或标准。内容一般包括:申办院校的办学质量或整体水平;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情况;教学设施情况;该学位的市场需求情况(MPA学位主要是针对政府公务员及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的,所以,市场需求就主要是指各级政府对此有无这方面的要求;从事有关工作的人员在自己的事业发展上,是否需要该类学位或课程);申请院校所在的地理位置等方面。评定的标准一般7—10年修订一次。除达到上述条件之外,州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还聘请该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到申办院校进行实际调查,主要了解该院校在举办MPA教育方面与其他院校相比,竞争能力情况如何。通过评定和调查获得批准的院校才能动手设计学位教育的类型与课程内容。一般而言,获得批准举办MPA教育的院校就可以参加全美行政院校联合会,并按该联合会学术委员会确定的有关MPA教育的要求,制定本校将要举办的MPA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也可以征求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
除州政府进行审批评定之外,全美公共行政院校联合会的学位委员会(即全美学位委员会的一个公共行政或管理专业委员会)还定期对其成员院校的MPA教育进行合格评估。全美公共行政院校联合会也是为高等教育资格鉴定委员会所承认的专门负责MPA课程教学质量审查的鉴定机构。这种评估是自愿性的,可参加也可不参加。该评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学位委员会的评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与其他院校相比,该校MPA教育方面的总体竞争能力;学校有关教师的质量或水平;课程设置情况;其他情况。评估的程序有两个步骤:一是由被评院校自评,具体情况是,学校通过总结写出并印好一本详细的关于本校MPA教育总体情况的自评报告,除一般情况介绍外,还特别要求指出该校的MPA教育具体达到设置标准的程度如何。二是由学位委员会组织一个专家组,审核被评院校提供的总体自评报告。专家组在阅读自评报告过程中,会就提出的问题派3位专家到被评院校进行调查并作决定。学位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有三个:合格、不合格、限期改进。这一结果不仅具有社会影响力,而且政府也认可。不合格者将失去继续举办MPA教育的权利,限期改进者将停止招生一年,保留举办资格,等待复评。学位委员会的评估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一般是7年修订一次。起初,学位委员会的评估十分严格,现在就比以前宽松得多,一般不再是全面性的,而是就某一些有代表性的方面进行评估。现在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在允许开办MPA教育计划时,具体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不只一个,因此考察计划目标是否达到就不是那么轻而易举。
社会或市场评价也是很重要的,值得重视。该评价的主要指标是培训的规模和毕业生的数量。它反映了社会或公共机构对某院校的MPA教育的认可或需求情况。
三、欧洲MPA教育
欧洲的MPA教育虽不像美国那样兴旺发达,但也在不断发展壮大。这主要是因为,欧洲教育思想相对较为保守,尽管公共管理专业教育发源于此,但发展受到限制。需要说明的一点,由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上的差异,欧洲与美国,就是欧洲各国之间在学位的名称上也不尽一致。欧洲与美国MPA相近的教育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是适应行政管理改革之需要的结果。
在法国,1945年创办的法国国立行政学院就是以培养高级行政管理人员为目的的机构,属于大学系列。受法国传统影响,虽毕业生不被授予学位,但质量与水平丝毫不比美国的MPA逊色,这在美国也是有口皆碑的。不过,为适应国际化的要求,法国国立行政学院已决定进行改革,为毕业生授予相关学位。此外,法国的巴黎政治学院等在培养管理人才方面也卓有成效。
英国的MPA教育的发展在欧洲较为突出,不过,英国的有关公共行政或管理硕士研究生有的不叫MPA,而称公共服务工商管理硕士(MBAPS,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Public Ser-vice),实质上与美国的MPA意义相近,也是专为中央及地方政府培养公务员、为公共机构培养高级管理入员和为在职公务员提供进一步教育。在这方面,英国较多侧重于公共政策教育。比较有影响的院校有伦敦大学的政治经济学院、伯明翰大学的公共政策学院及牛津大学等。
德国在90年代以前只有行政科学硕士(Master of Administra-tive Sciences)学位,随着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不断发展,90年代以后也开始引进MPA学位。如1991年德国行政学院增设了欧洲公共行政或管理硕士(EMPA)学位课程,它是由德国、比利时、荷兰、英国的大学联合开办的,培养目标主要是政府公务员。欧洲其他国家的情况也与上述基本类似。
四、其他国家MPA教育
事实证明,欧美的MPA教育在其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和政府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现今,欧美各国上至总统,下至地方公务员,都有人受益于MPA教育。拥有MPA学位的管理者的比例也逐年攀升。这一事实说明人们对MPA越来越重视,同时也说明MPA的社会需求非常强烈。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MPA适应了当代政府工作专业化的要求,在政府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欧美MPA教育的发展及其成功经验,很快受到世界其他国家的重视,纷纷向欧美取经,并建立起各具本国特色的MPA专业教育。于是,MPA有如雨后春笋般在世界各国发展起来。现在,加拿大、澳大利亚及亚洲一些国家如韩国等也有相关学位课程,以色列在美国的帮助下已于1999年开办了MPA学位教育。马来西亚一所大学也正与马克斯维尔学院合作,准备开办MPA课程。更普遍的情况是,欧美国家有关院校的MPA教育对世界其他国家开放,吸收了来自世界各国的留学生,并确实培养了一批国外的高级管理者。如墨西哥的两位总统、哥斯达黎加和新加坡前总理、秘鲁和巴基斯坦前总理等就是美国的肯尼迪政府学院的MPA毕业生。日本东京大学于80年代曾派人到哈佛大学学习MPP(公共政策)学位课程。韩国的前部长中有人就是马克斯维尔学院的MPA毕业生。马克斯维尔学院曾帮助肯尼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土耳其、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开展MPA培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