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在我国设置并试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吉林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试点单位,今年继续面向全社会招生。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国际通行的 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英文缩写为MPA。在国际上,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法律硕士学位已成为文科职业研究生教育的三大支柱,得到各个国家的承认)。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获得者,可到公共部门的各个领域工作,包括党政机关,尤其是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门营利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及社会团体、思想库或咨询公司等)以及企事业单位等。
二、招生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主要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有4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考试方式、科目: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试点单位联合考试方式。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由试点单位自行组织考试)、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含大学语文、逻辑、数学共100分各占40、30、30)。
四、学制: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的学制采取下列两种方式:
1.非全日制: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2-4年,课程学习可采用业余时间(周末、晚上), 也可以每学期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学习,在校学习时间总和不少于半年。
2.全日制:学习期限2-3年,采用学分制,学员在校学习1年半,修完MPA课程后回工作单位实习或找单位实习和做毕业论文。
五、培养方式:
1.采用学分制。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
2.教学形式多种多样。可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加大学生务实型能力的培养力度。安排社会实践或实习环节,让学生有机会将公共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用于实际公共管理问题的解决之中。
六、课程设置: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所设置课程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其中核心课程30学分;专业必修课程10学分;选修课8学分;实习和研讨(系列讲座课)2学分;课程设置注重经济学、政治学和法学、定量分析方法及信息技术及其应用等。
七、时间安排:
1.考前辅导班报名时间即日起
2.考试报名时间7月份
3.全国统考联考时间10月份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长春市前卫路10号 行政楼726室)
联系人:赵老师 徐老师 电话:0431-5167088 0431-5166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