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2005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 学位办 [2005]36 号), 2005 年南开大学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工作原则
按照现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要求、课程设置、质量标准,进行正规、系统的培养,在保证公共管理硕士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在职人员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安排。采取政府内部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学校与实际部门共同协作的方式,培养社会急需的知识结构合理的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二、报考要求
1 .报考人员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三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 2005 年 7 月 31 日)的在职人员。
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外地考生报考。
2. 招生名额: 80 名。重点招收政府、非政府公共机构和有关部门的实际工作者。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 20% 。
3. 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4. 组织安排 :获准推荐报名者须参加全国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合考试。全国联考组织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由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
三、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7 月中、下旬。
登录天津市学位办网址: 211. 81. 22.16 ,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
2. 资格审查: 2005 年 7 月 28 日—— 31 日。
考生本人须持填好的《 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两份, 根据国家规定在照片处(要求二吋免冠近期彩照)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开大学公共管理教育中心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资格审查前须先到学校财务处交纳报名费(交费地点:办公楼二楼中厅),凭交费收据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可在下列网站下载,也可到南开大学 公共管理( MPA )教育中心 领取:
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http//www.cdgdc.edu.cn/scb.zip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http://202.113.28.107/admissions/zaizhigongdu.htm
南开大学 公共管理( MPA )教育中心
3. 现场报名: 7 月 28 日—— 31 日
考生须在网上登录信息后,于 7 月 28 日— 31 日到天津市学位办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照相并最终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天津市学位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八里台卫津路 241 号(天津师范大学 逸夫楼多功能厅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生在资格审查和现场报名时需交纳相应的报名费。
四、入学考试
1. 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为 2005 年 10 月 22 日、 23 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 考试地点: 见准考证
3. 考试科目 :
英语、管理学、行政学、综合知识(逻辑学、语文、数学)这四门课程参加全国联考;
政治理论笔试:学校自行命题,时间待定;
达到录取分数线以后有综合素质及能力的面试。
4. 辅导资料:
—— 专业课辅导资料 :《 2005 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5 月出版),报考人员到南开大学公共管理教育中心订购。
—— 外语课辅导资料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课程强化班: 可以提前报名、咨询。资格审查时通知上课时间。
五、录取、学费和入学
1. 录取: 根据国家规定的录取原则和条件确定录取人员。被录取者,由我校发录取通知书,学习期间食宿自理,不转人事、工资、粮户等任何关系。考试成绩、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发出时间预计在 2006 年初在南开大学公共管理教育中心公布,届时请报考人员查阅。
2. 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为 27000 元,每年 9000 元。被录取者持录取通知书于报到时交纳。
3. 入学: 考生被录取为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 2006 年春季入学,具体要求见录取通知书。
六、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1 、课程学习 :学习内容、学分按照南开大学 《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 的规定进行安排,并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采取在职兼读的方式(一般采取业余时间和周末上课),论文写作要贯彻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运用所学专业基础理论解决公共管理领域的实际问题。 学习年限为三年 。
2 、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颁发全国统一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