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05年招收教育硕士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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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作者 免费考研网 
更新时间 2005-9-10 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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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适应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而设置的,是以教师职业为背景的具有明确的实践性、职业专门性的硕士学位。培养教育硕士是加速我国的教师专业化进程,促使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和管理干部提高自身职业素质,成为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举措。
我校现有博士后流动站5个,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两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博士授予权。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1个。我校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力量。我们将保证培养质量,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办出特色和水平。
一、 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31日)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其他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师招生;学科教学(生物)专业要求全脱产一年半。
二、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者需本人填写一份《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资格审查表(可登录到http://www.cdgdc.edu.cn/scb.zip 或我校研究生部主页http://202.204.209.122下载)考生按要求填好报考资格审查表并贴本人二寸免冠近期照片后,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和“推荐意见”栏加盖公章。
考生需提交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有:(1)经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的《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2)本人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或中学一级教师、讲师、小学高级教师等中级任职资格证书);(3)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30元。
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时间: 7月15日前(双休日除外)。
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地点: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主楼313房间)。
邮寄报考资格审查材料者须把上述资格审查表、本人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或中学一级教师、讲师、小学高级教师等中级任职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和30元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用挂号信寄到我校研招办(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37)。
邮寄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时,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和报考的学科领域。

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未进行资格审查,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亦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20100。
报名分为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步。网络报名时间为7月中、下旬,请于7月10日后,登录www.cdgdc.edu.cn/zz05.html查询各地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网报成功后,考生持身份证、网报打印出的材料到相应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缴纳报名费(290元)、确认报名信息,期限为7月28 -- 31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向当地省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查询。
在北京市报考的考生一律于7月7日8时至7月25日20时,登录网站http:∥pgs.ruc.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7月28日至31日,再到北京师范大学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

四、入学考试
考试时间:2005年10月22、23日
考试地点:请向当地省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查询。在北京报考的考生,考点设在北京师范大学。
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三门全国联考) ;专业科目(我校自行命题)。

五、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名额为270名(各专业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暂定计划)。学员在2006年春季入学。

六、课程学习、学位授予及费用
学员学习以半脱产和全脱产的方式进行。半脱产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全脱产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学标准、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编印的统一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对取得规定的学分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培养费15000元整。食宿及医疗费等自理。

七、学习期间待遇
录取的学员,工资关系及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在学期间根据原单位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学员在学期间的奖惩根据我校规定由我校做出,学员原单位负责协助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10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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