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由冯淑萍部长助理主持。首先由王化成秘书长报告了秘书处办公室筹备情况及秘书处工作情况。随后,会议代表就《考试大纲(草案)》、《培养方案(草案)》及同专业学位发展相关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孙也刚处长在会上做了重要发言,重点强调以下两点:(1)为确保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委员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职能,对具有招生资格的试点院校,在每年招生前应就该院校当年可招生人数提出评估意见并报学位办,学位办将参考委员会所提交的评估意见下发当年试点院校招生计划。(2)为与前期申办工作相协调,考试科目中应有综合能力考试。
经研究讨论,会议做出如下决定:
一、 考试科目为外语、综合能力、财务会计、政治。其中政治考试为各校单独命题,考核标准为通过与不通过,成绩不计入总分;
二、 确定《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考性培养方案》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三、 确定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财务会计考试大纲》(附件)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四、 由秘书处负责联系相关专家,制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目前可参考2004年工程硕士考试大纲);
五、 确定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相关课程《教学大纲》撰写人、联系人及工作进度表(详见本站相关报道);
六、 委员会设立评估组,委员会全体委员为评估组自然成员,由秘书处负责制订“试点院校评估标准”及“评估实施细则”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七、 聘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戴德明教授为委员会副秘书长。
附件:《MPAcc财务会计考试大纲(上报稿)》
一、考试性质
《财务会计》是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科目之一。本考试大纲的制定力求反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公平、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以利于选拔有实践经验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入学,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专业人才。本科目考试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对财务会计基础知识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能较为全面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与基础知识,能在此基础上加以灵活运用,具备较强的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考试内容
本科目考试范围主要为中级财务会计部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会计基本概念的了解程度以及对这些基本概念的运用。
(一)绪论
1.会计与社会经济环境的相互关系
2.会计的涵义
3.会计的分类与职能
4.会计规范
(二)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
1.财务会计基本理论体系
2.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3.财务报告的基本目的
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三)货币资金与应收项目
1.货币资金
2.应收项目
(四)存货
1.存货的性质、范围及认定
2.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
3.存货实际成本的构成
4.存货的发出
5.存货的期末计价
(五)投资
1.投资的性质与分类
2.短期投资
3.长期债权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分类
2.固定资产的购置
3.固定资产使用中的支出
4.固定资产的折旧
5.固定资产的减值与处置
(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性质及分类
2.无形资产的计价
3.无形资产的摊销
4.无形资产的减值
(八)负债
1.负债的性质与分类
2.流动负债
3.长期负债
4.或有负债
(九)收入、费用和利润
1.收入
2.费用
3.利润
(十)所有者权益
1.所有者权益的性质与分类
2.实收资本(股本)
3.资本公积
4.盈余公积
5.未分配利润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
1.财务报告体系
2.资产负债表
3.利润表
4.现金流量表
5.财务会计报表附注
(十二)财务会计报告分析
1.财务会计报告分析的目的与方法
2.比较分析法
3.比率分析与杜邦分析
4.现金流量分析
四、试卷结构
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50分。内容及题型结构如下:
(一)内容结构
基本知识
实际问题分析
(二)题型结构
1、简述题(共5题,每小题5分)25分
2、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小题1分)25分
3、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小题2分)20分
4、计算分析题(共4题)60分
5、案例题(1题)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