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分享湖南大学关于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事项的通知
关于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就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招生复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法律硕士考生进入复试阶段最低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200分,英语不低于30分。
工商管理硕士考生进入复试阶段最低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155分,英语不低于35分。
公共管理硕士考生进入复试阶段最低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260分,英语不低于49分。
会计硕士考生进入复试阶段最低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200分,英语不低于45分。
二、复试安排
(一)现场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1月17日8:30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参加资格审查,届时考生必须出示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200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可由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news/manage/news/news_show.asp?id=513)下载。《资格审查表》由考生本人填写,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阶段。
(二)综合面试
1月18日的综合面试具体事宜由各院系安排,请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及时与报考院系联系。
研究生院招生办
200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