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控制的重点 弗莱堡学派认为,金融控制的主要和首要任务是贯彻货币政策,实现公布的货币供应目标,稳定和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的货币环境。因此,金融控制的重点应该放在货币供应上,包括货币供应量和信贷总额。由于以中央银行货币量表示的货币供应增长率的变化牵制着信贷总额,所以,金融控制的关键在于货币供应增长率。
怎样控制货币供应增长率才能实现货币长期稳定的目标呢?弗莱堡学派者认为,除了按照潜在社会生产能力增长率和可承受的通货膨胀(紧缩)率确定货币供应增长率以外,还应该将货币供应增长率按时间长度制订出中期目标和短期目标。中期目标是指五年内的货币供应增长率,短期目标是指年度货币供应增长率。为了既能适应经济需要,又能保证货币稳定,他们提出控制中期目标更为重要。而短期目标根据每年不同情况,制定的年度货币供应增长率区间,可以允许有一定幅度的小波动,个别年份可以略高一些,个别年份可以略低一些,不必强求均等,但是五年内决不能突破既定的中期目标。这种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金融控制,被认为是德国中央银行稳定货币供应的一条经验。
2.金融控制的手段
根据社会市场经济理论,作为金融企业的银行,其经营活动完全是独立自主进行的,中央银行无权直接干预他们的经济行为和经营决策,而只能在法律的保护下,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调控,达到预定的目标。
他们认为,由于货币数量和信贷总额形成的渠道不同,运动轨迹不同而处于不同的层次上,因此金融控制也应该分层次进行,通过间接控制信贷总额实现既定的货币供应增长率目标。这种间接控制的手段主要是:
第一,利率手段。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以下三种利率:(1)再贴现率,即中央银行给予金融机构再贴现的利率。(2)短期放款利率,即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指定证券为担保的短期贷款利率,称作“伦巴德业务”。(3)证券回购协议利率,即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与各金融机构签订证券回购协议时的利率。这三种利率都是中央银行可以自行决定的,变动它们就可以间接影响社会的信贷总额,进而控制货币量。
第二,流动性政策手段。其中最主要的有:(1)通过调整法定准备金率,制约银行信贷扩张的能力。(2)通过改变再贴现的最高限额,限制银行贴现贷款的业务。(3)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影响银行的资产流动性比率,调节信贷规模,进而控制货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