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衍生工具的产生源于商业银行转移信用风险的初衷。在发展过程中,信用衍生工具所发挥的作用不仅限于转移风险,在其它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解决信用悖论、缓解资本压力、降低信贷集中度等。除商业银行以外的其它金融机构也收益颇多,这些金融机构可以利用信用衍生工具间接进入信贷市场,培育新的盈利点,完善投资组合等。同时,在信用衍生工具发展过程中,近年来它所带来的效率损失也慢慢显现。
一、信用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
信用衍生工具是指参与双方之间签订一项金融合约,该合约将信用风险从标的资产中剥离出来并进行定价,使它能够转移给最适于承担或最愿意管理风险的投资者。在信用衍生工具产生之前的20年里,虽然信用风险一直被认为是银行业面临的最大风险,但是各国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很低,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由于信用风险造成的损失都是巨大的。以美国为例,在1990——1992年的三年时间里,共有388家银行倒闭,债务违约率升高,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迫切需要一次革命以降低由信用风险带来的严重损失。以转移信用风险为目的信用衍生工具应运而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全新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
最早的信用衍生工具产生于1993年,当时的日本信孚银行(bankers trust)为了防止它所提供的贷款遭受损失,开始出售一种兑付金额取决于特定违约事件的债券。它和普通债券一样,投资者可从中取得收益,但是违约事件发生时投资者须向信孚银行支付赔款。但是在随后的几年里,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并未取得很快发展。根据英国银行家协会(BBA)统计,到1996年底,全球未平仓的信用衍生合约不到100亿美元。但是活跃的金融创新活动为信用衍生工具的发展提供了观念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机会,信用衍生工具顺势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从1997年到2002年间,信用衍生工具交易量增长了十倍。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统计,到2004年上半年,全球未平仓的衍生工具名义价值达到4?郾5万亿美元。
二、信用衍生工具的基本形式
信用衍生工具有四种基本种类,即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s)、总收益互换(total return swaps)、信用差幅期权(credit spread option)和信用连接票据(credit-linked note)。
在这里,笔者主要介绍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的新资本协议框架下所认可的两种用于缓释信用风险的衍生工具。
(一)信用违约互换
信用违约互换是一种最常见、最受欢迎的信用衍生工具,是指信用保护买方(信用风险卖方)向信用保护卖方(信用风险买方)支付一定费用,如果双方约定的“参考资产”或“参考实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生特定“信用事件”(credit events ),信用保护卖方需向信用保护买方支付相应款项(信用违约支付)的互换交易结构。信用事件既包括拒付和破产,还包括借款者信用品质变化的信号,比如信用降级、债务重组等。在约定的信用事件未发生时,信用保护卖方无需向信用保护买方支付任何对价(零支付),因此,卖方向买方承担的支付义务属于“或有支付”。通过信用违约互换,信用保护买方可以将参考资产相关的信用风险转移至信用保护卖方,但是信用保护买方仍承担除信用风险以外相应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总收益互换
总收益互换是按照特定的固定或浮动利率互换支付利率的义务。在总收益互换中,信用保险买方或总收益支付方将从信贷资产或“参照信用资产”处获得的收益全部转移给交易对手,即信用保险卖方或总收益接受方,而得到一个事先约定的利率回报,该利率可以是浮动利率或者固定利率。总收益互换和信用违约互换最大的区别在于,总收益互换不仅把信用风险转移出去,而且也将其他风险,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也转移了。如果由于信用事件而使参照信用资产的市场价值下降,那么信用保险买方就会因信贷资产市场价值的下降而遭受损失。但它在互换合约中所获得利率收入就有可能大于其支付的总收益,于是两者的差额便可以被用于冲销它在信贷市场上的损失。例如,一家银行以利率12%贷款给某企业20亿美元,期限为5年。如果在贷款期限内,该企业信用风险加大,银行将承担贷款市场价值下降的风险。银行为转移这类风险而购买总收益互换,按该合约规定(以一年为支付期),银行向信用保护卖方支付以固定利率为基础的收益。该支付流等于固定利率加上贷款市场价值的变化,同时,信用保护卖方向银行支付浮动利率的现金流。当合约规定固定利率为15%以及浮动利率这时为13%,在支付期内贷款市场价值下降10%,那么银行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流的利率为15%-10%=5%,从交易对手处获现金流的利率为13%。交换现金流后,银行获得收入为1?郾6亿美元(20×(15%-10%)=1?郾6),这笔收入可以用来冲销该银行在信贷市场上的损失。但是,总收益互换存在利率风险,如果浮动利率大幅度下降,那么互换后的现金流会受到极大影响。
三、信用衍生工具的效率贡献
(一)微观效率贡献
1.对商业银行的益处。
根据BBA统计,2002年商业银行占信用保护买方交易者的52%、信用保护卖方的39%。而且,按照BBA当年的预测,2004年时商业银行在两类交易者中所占份额虽然都会下降,但下降幅度不大,在参与者中的主体地位仍会保持。运用信用衍生工具对商业银行带来了诸多方面的益处。
(1)解决信用悖论。
对商业银行来说,使用信用衍生工具最大的贡献便是解决了信贷悖论的问题。早在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就促使商业银行考虑他们对客户的风险暴露问题。由此引来银行面临的一个难题——如何降低风险暴露但又不损害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随着信用衍生工具的产生和发展,这个难题迎刃而解。因为银行使用信用违约互换转移其中的信用风险时,不需将信贷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这样既可维持与客户长期良好关系,同时又避免了在其它转移信用风险(如贷款出售和资产证券化)的方式中产生的法律费等,简化了流程,节约了成本。
(2)缓解资本压力。
国际清算银行现有的规定要求银行对评级高的客户的低收益贷款实行百分之百的风险加权。但是,商业银行通过购买信用可以保护转移一部分信用风险,降低资产的总体风险加权,缓解一部分资本充足率压力。通过信用衍生工具交易,银行可以开辟新的客户资源,即使银行对客户不甚了解也可以放贷。因为通过信用违约互换可以将信用风险转移至对客户信用状况比较了解的信用违约保护卖方,同时还可以放松一些优质客户的信用额度。
(3)降低信贷的集中度。
如上分析,银行通过信用衍生工具可以进军原本不了解或不熟悉的行业和地区。同时,由于该项交易降低了贷款整体的风险加权,银行就可以扩大在非传统业务行业和地区的贷款业务,从而可以降低银行信贷业务的地区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尤其在流动性较差的资产组合中,降低业务集中化带来的风险,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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