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币自由兑换的预期下,上海应该抓住这个机遇,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速度。专家们建议:
一是继续争取中央支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实施国家战略的重大举措,要继续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
二是构建大型金融集团。我国大型金融集团和大型商业银行的总部都不在上海,为了增强上海金融的竞争力,使之能够承接大型的、国际性的金融业务,上海要积极发挥现有优势,通过收购、兼并、增资、重组的方式,尽快构建若干家上海本土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开拓新的业务和市场,提高上海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集聚全球金融机构。上海要抓住当前国际金融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创造各种优惠条件,加快集聚全球金融机构,不断扩大金融业的规模,努力培育上海新的跨国界的多品种的货币金融交易的市场体系,同时可选择特定金融市场或金融产品的交易制度方面与国际全面接轨,以点带面,做大做强城市金融产业的整体实力。
四是发展民营金融实体。允许民营金融实体广泛采用风险基金、债券等金融工具,允许民营企业注资农信社和金融中介机构等,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者的融资渠道。同时要加强与其他地区民间金融机构联系,待时机成熟时,使一批民营金融机构总部聚集上海。
五是构筑E-CBD服务平台。E-CBD是新世纪国际金融贸易中心的创新模式,它具有实体金融贸易和虚拟金融贸易双重结构,它以EDI(电子数据交换)、EB(电子商务)、EF(电子金融)等信息技术为基础支撑,以EM(电子货币)为主要媒介,以国别、人文为地缘标志,面向世界的现代化电子金融贸易中央商务区,实现电子化空间转移跨国界金融服务。通过构筑E-CBD服务平台,一方面可不断增强上海金融业的科技含量,另一方面也为上海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创造有利条件。
六是加快金融人才培养。上海需要加快国际金融软件工程的建设速度,整合上海的金融人才教育和培训资源,疏导金融人才的流通渠道,采取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办法,使金融复合型人才的国际化水平得到较快提高。
七是疏通法律体制瓶颈。国际金融中心的前提条件是金融自由化,而金融自由化的前提又必须有完善的金融法律监管作安全保障。上海应该主动配合中央金融、立法和监管部门完善金融自由化法律监管的金融法规,逐步疏通法律体制瓶颈,建立金融安全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金融自由化的速度。
八是建设长三角金融安全区。上海要抓住世博会长三角联动发展的机遇,破除"银政壁垒",建设长三角金融安全区。借助长三角大都市圈的整体实力,打造长三角金融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
九是共建沪港国际金融中心信息与资源共享互联网络。沪港两地已在金融、物流、会展、旅游等8个领域加强交流合作,力争在金融服务领域对外开放中,发挥优势叠加的先发效应。支持沪港两地期货交易所、钻石珠宝市场通力合作,共同探讨衍生金融产品创新,鼓励两地金融人才交流,共建沪港国际金融中心互联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