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考试院发出《2006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公告》,指出从今年起,考生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同时提醒广大考生,如发现网上出售所谓的“研究生考题”,请及时向省考试院或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切莫上当受骗。
公告指出,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对于各种考试违规行为,我省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其中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考生,将由其所在学校严肃处理,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理。如果考生系在职干部或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对其作弊行为记录并向其单位公开相关基本信息,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同时,从今年起,考生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并在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学校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诚信档案要作历史记录,并提供高校参考;考生诚信记录将进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诚信数据库。
省考试院希望广大考生,对考生作弊行为要踊跃向省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11-88609874,Email:yjs@hebee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