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律硕士状告人事部



文件信息
文件来源 网络资源 
文件作者  
更新时间 2005-11-7 15:33:54 
添加编辑 viewsnake 

辅助信息
打印功能 打印本文
背景颜色 杏黄 秋褐 胭红 芥绿 天蓝 雪青 炭灰 奶白
字体大小 特大号字 大号字 中号字 小号字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有文章均来自网络,仅提供预览形式,不提供纸张形式,若涉及到版权的文章,请购买正版,毕竟在电脑上看也不舒服啊,呵呵,这是viewsnake个人网站,纯粹交流学习资料的地方。无商业行为。
搜索更多免费考研资料:
阅读正文内容

因年龄超过35周岁,四川大学在读法律硕士杨世建没能通过今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据悉,昨日杨世建已聘请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作为代理人,日前他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寄送了诉状,状告人事部拒绝受理他报名参加考试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要求准许他报名参考。

据有关专家透露,这是全国第一起因公务员报名问题状告人事部的案件。有法学专家称,人事部设定年龄限制,应做出合理解释。

杨世建目前是四川大学法学院200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出生于1969年7月8日,现年36岁。“我认为人事部对年龄限制的规定是对所有35周岁以上人士的年龄歧视。我曾经获得川大优秀研究生一等奖,自认各方面都还算优秀,只是年龄刚过35周岁,就连当公务员的报名资格都没有,我认为很不公平。”杨世建谈到他状告人事部的事情时,显得极为激动。

杨世建认为,人事部做出拒绝他报名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宪法》中第三十三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人平等”以及第四十二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杨世建认为,人事部侵犯了他的平等权和劳动权,对他构成了就业歧视。

杨世建称,他打这个官司,是希望维护所有35周岁以上人们的“平等就业权”,希望通过诉讼手段提高人们对于宪法权利以及公民权利的关注。

杨世建的诉讼代理人周伟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人事部的规定违反《宪法》,是不平等的。35岁的年龄限制成了分界线,让35岁以上的人丧失了劳动和就业的权利。“退休以前,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工作的权利。”

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综合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人事部招考国家公务员对于年龄的限制是依据部门规定制订的,实际上今年的招录已经放宽了年龄限制,规定上限为1969年10月15日出生,已经达到了36周岁。担任国家公务员,不可能不考虑年龄,因为要考虑到退休年龄以及购买社保等问题。如果没有年龄限制,一个59岁的人通过考试担任国家公务员,那么他只需工作一年就可以退休了,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考试录用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则介绍,中央招录国家公务员,一直按照《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35岁的限制是规定中明确了的。人事部一直是按照这个标准招录公务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表示,对于公务员的年龄,一般来讲,省级以上的公务员主管机关拥有自由裁量权,人事部有权做出相应的条件规定。但是行使自由行政裁量权,设定年龄限制是否合理,是否有具体根据,人事部需要做出合理解释。

对以年龄来划分就业群体是否合理,是否每个岗位都应当有年龄限制的问题,杨小军说,每个行业的年龄评价标准不一,关键年龄应与具体职业挂钩,制订标准必须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人事部的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才符合干部人事制度法制化的建设需要。

而对于目前社会上企业招聘存在的年龄门槛是否侵犯了公民平等就业的权利,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说,没有适当理由任意区别对待就构成歧视,这种歧视在于违反宪法保障给予平等就业的权利



<<<返回上一页 <<<返回网站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考研咨讯>考研新闻>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