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试卷评阅春节后进行 3月上旬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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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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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06-1-21 4: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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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招办获悉,我省今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如期顺利结束,试卷评阅工作将在春节后进行。

个别考生有了不良记录

在本次统考中有个别考生,因违规舞弊而被处理并作诚信记录。

浙江大学考点中,有位考生早早做完了试卷,状态还不错,却在考试结束前几分钟掏出手机看时间,因为携带和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该同学被认定违规,该科考试成绩无效;还有一名考生,因为未到拆封时间提前拆开试卷,同样被判该科成绩无效;在杭州某高校的一个考点,一名李姓的社会考生因为在MBA相关考试中,请人冒名顶替,结果被取消了各科考试成绩。

按照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程序,考生对考试机构作出的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受到处理决定之日15日内,向其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3月上旬公布考生成绩

据介绍,全国统考科目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在2月13日开始进行,其中客观题部分由计算机完成评阅、统分等工作;业务科目由各招生院校安排评卷,与省统一评卷同步进行。3月上旬,评卷、统分、核对成绩工作结束后,我省将公布报考省内招生院校(单位)的考生成绩。

考生在接到成绩通知后,若认为某科成绩有较大疑问,在成绩公布一周以内,由考生向一志愿报考院校(单位)提出查卷申请,逾期不再办理。查卷只查主观题评卷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差错,不查评卷宽严,不查客观题。

3月中旬我省公布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参加浙大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由校方研究决定和公布,报考省内其他招生院校(单位)的复试分数线全国统一划定。而复试、体检、调剂录取由招生单位在4月上旬至5月初进行。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除加强复试外,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通讯员鲍夏超记者王倩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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