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考试开始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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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 西海都市报 
文件作者 西海都市报 
更新时间 2005-10-24 13: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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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获悉,为给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国家部委所属的七十多所院校在我省招收78名考生,其中汉族占10%。日前,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报名日期截止10月31日。

  据了解,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民族语文或汉语及专业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会同定项培养单位确定并组织命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学校会同定项培养单位确定。招生单位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分数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

  录取前,在职考生与报考学校、所在单位或者隶属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签订“定项培养”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与报考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项培养”协议书。院校优先录取在学术、科研、教学等领域有突出贡献或在民族医药、民族文化等方面有一定造诣的考生,优先录取兼通民族语文的汉族考生。

  考生到省教育厅民教处审查报名资格后,到省考试管理中心成人招生科获取校验码,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需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介绍信,填报学校和专业。

  此外,对未按规定签订协议,假冒少数民族、考试作弊、不按规定程序录取的,一经查实,无论在基础培训和研究生学习阶段,都要取消学籍,退回原单位和学校,两年内不得参加报考。同时,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有关人员要作出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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