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硕士生招生考生网上报名工作已于10月31日结束。但有个别考生因各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完成报名手续,现将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1103)的考生有关补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1.补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要求,对10月31日前未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补报名。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但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如果符合以下情况,经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准予补报名:
(1)因故未报名或未按规定报名的推荐免试生:已落实接收单位、符合推荐学校推荐办法、并按要求应选择清华大学(1103)报考点的推免生,因故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按规定报名的,由考生向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给“补报名校验码”(此前,考生应已获得推荐单位发给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补报名、缴费。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应试业务课超过3小时考试科目、未选择清华大学(1103)做为报考点考生:由考生向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发给“补报名校验码”,重新报名、缴费。
(3)报考清华大学MBA、美术学院、单独考试、强军计划,但错选京外报考点的考生:由考生向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发给“补报名校验码”,重新报名、缴费。
(4)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所在单位提供的考生确系因公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相关证明,经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报市高招办批准,发给“补报名校验码”进行补报名、缴费。
2.补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向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报审核批准后,发给考生“补报名校验码”;
(3)考生在11月10日至1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edu.cn或http://www.chinayz.com.cn),进行网上补报名;
(4)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1天后,最迟于11月14日,到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http://tsinghua.cpge.cn或http://tsinghua.thcic.cn)缴纳报考费,打印《200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打印《200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1寸黑白照片或白底彩色照片,交至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于1天后到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查询本人照片。
3.已提交报名信息但未缴费的考生补交报考费:
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但未缴费的考生,可在11月10日至14日,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http://tsinghua.cpge.cn或http://tsinghua.thcic.cn)缴纳报考费,打印《200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打印《200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1寸黑白照片或白底彩色照片,交至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于1天后到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查询本人照片。
4.截止时间:
补报名申请截止时间:11月13日下午17:00;
网上支付报考费截止时间:11月14日下午16:00;
提交《200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或《200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截止时间:11月14日下午17:00。
已经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但尚未提交《200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或《200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考生,务必在11月14日下午17:00前将要求的表格交至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1月14日下午16:00后仍未交费或11月14日下午17:00后仍未提交《200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或《200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效。
5.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办法:
点击“用户登录”,初次登录用户名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生成的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军官证)号,登录成功后建议修改密码。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1.补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要求,对10月31日前未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补报名。选择清华大学报考点、但未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如果符合以下情况,经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准予补报名:
(1)因故未报名或未按规定报名的推荐免试生:已落实接收单位、符合推荐学校推荐办法、并按要求应选择清华大学(1103)报考点的推免生,因故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按规定报名的,由考生向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发给“补报名校验码”(此前,考生应已获得推荐单位发给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补报名、缴费。
(2)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应试业务课超过3小时考试科目、未选择清华大学(1103)做为报考点考生:由考生向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发给“补报名校验码”,重新报名、缴费。
(3)报考清华大学MBA、美术学院、单独考试、强军计划,但错选京外报考点的考生:由考生向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发给“补报名校验码”,重新报名、缴费。
(4)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所在单位提供的考生确系因公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相关证明,经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报市高招办批准,发给“补报名校验码”进行补报名、缴费。
2.补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向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2)报审核批准后,发给考生“补报名校验码”;
(3)考生在11月10日至13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edu.cn或http://www.chinayz.com.cn),进行网上补报名;
(4)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1天后,最迟于11月14日,到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http://tsinghua.cpge.cn或http://tsinghua.thcic.cn)缴纳报考费,打印《200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打印《200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1寸黑白照片或白底彩色照片,交至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于1天后到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查询本人照片。
3.已提交报名信息但未缴费的考生补交报考费:
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但未缴费的考生,可在11月10日至14日,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http://tsinghua.cpge.cn或http://tsinghua.thcic.cn)缴纳报考费,打印《200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打印《200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1寸黑白照片或白底彩色照片,交至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于1天后到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查询本人照片。
4.截止时间:
补报名申请截止时间:11月13日下午17:00;
网上支付报考费截止时间:11月14日下午16:00;
提交《200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或《200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截止时间:11月14日下午17:00。
已经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但尚未提交《200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或《200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考生,务必在11月14日下午17:00前将要求的表格交至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1月14日下午16:00后仍未交费或11月14日下午17:00后仍未提交《2006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或《200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效。
5.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办法:
点击“用户登录”,初次登录用户名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生成的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军官证)号,登录成功后建议修改密码。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