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被推荐考生在填报推荐免试材料时,须同时填写《推荐免试复试选考单》,确认选考复试专业课及外国语语种,并按规定时间(9月27日15:00前)前携本人身份证送交研究生招生办。
二、推荐免试复试由三部分组成:
考试科目 | 权重 | 考试用时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考试组织 |
综合面试 | 8月15日 | 依教务处安排 | 依教务处安排 | 依教务处安排 | 该项分值由推免考核最终成绩折算 |
专业课笔试 | 5月15日 | 90分钟 | 2006-10-11具体时间待定 | 研究生学院安排 | 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 |
外语听力测试 | 2月15日 | 30分钟 | 2006-10-11具体时间待定 | 研究生学院安排 | 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 |
三、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单项分值均为100分,复试总成绩按单项成绩与权重乘积之和记,满分为150分,不单独考查单项小分,总分90分为复试合格。
四、推荐免试复试为等额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由各学院推荐免试考核专家小组根据考核成绩排序推荐递补。递补推荐免试生参加二次复试,成绩必须合格。
五、复试成绩合格推荐免试生于10月14日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相应处理办法依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六、推荐免试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在校园网公布一周。
七、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1、完成本科教学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必须为“良”或“良”以上。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拟录取资格至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八、接收校外推免生时间截至10月10日,申请人需持本校推荐免试全部原件,参加我校统一复试,综合面试由所在学科专业推荐免试考核专家小组于10月14日前完成。接收校外推免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占生源学校招生指标。
九、本复试说明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沈 阳 工 业 大 学2006年推荐免试复试选考单
参加推荐免试的考生请注意:该表为推荐免试复试专业课和外语听力的统计表,工作人员将依此为初定的推免生组织试题,请所有申请参加推免的考生认真填写并签字认可,并于2006年9月27日15:00前准时送交研招办,未按期送达者视为放弃复试。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本科所在专业 | |
保送专业 | |
外语语种 | (注: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国际贸易专业2006年不招收非英语语种考生) |
复试专业科目 | (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备注 |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