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06年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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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作者 未知 
更新时间 2006-4-8 2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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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调剂专业(点击查看) 调剂申请表(点击下载)

  一、调剂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专业初试成绩超过或达到200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的专业相同(所有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至少有一门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经济学(02)、计算机科学技术(0812)、工商管理学(1202)必须参加国家统考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或数学(四)

  考生需向我校有关学院(见附件二)提交:(1)“广西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一);(2)初试成绩单;

  二、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的考生4月8日前向相关学院通过电子邮件(具体E-mail地址见附件二)方式递交“调剂申请表”;

  相关学院审查合格,报研究生招办,经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和复试相关事宜,请考生留意我校网站;

  考生持“同意接收调剂证明”,到第一志愿专业报考单位领取“调剂表”和“初试试卷”;

  研究生招办进一步审查调剂考生资格;

  参加复试;

  三、通信地址:

  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研究研招办

  邮政编码:541004

  固定电话:0773-5833630 联系人:蒋业权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属广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广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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