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被、科研单位毕业研究生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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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2006-2-23 0: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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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军队院校、科研单位毕业研究生的分配。必须坚持学用一致、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毕业研究生属在职干部的,一般分回入学前所在大军区级单位;属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从地方考取的,留在培养单位使用,根据工作需要,个别的也可以在全军范围内分配,属定向招生的,全部分配到定向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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