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校、科研单位的研究生于每年3月和7月两期毕业。培养单位按规定,向所在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上报毕业研究生名册,经大军区级单位政论部干部部汇总后上报.总政治部于部部根据分配原地和部队的实际需要,拟制下达毕业研究生分配计划。
培养单位按照总政治部干部部统一下达的计划,将毕业研究生全部分配到大军区级单位,由大军区单位政治部干部部根据部队的实际需要确定每个人的具体工作单位,毕业研究生的生作单位和报到地点,由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于部部按规定时间通知有关培养单位
培养单位按照总政治部干部部统一下达的计划,将毕业研究生全部分配到大军区级单位,由大军区单位政治部干部部根据部队的实际需要确定每个人的具体工作单位,毕业研究生的生作单位和报到地点,由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于部部按规定时间通知有关培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