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学位( 2002 ) 1 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科教兴国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满足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对师资培养工作的需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与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联合开办硕士研究生班。
一、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提高青年教师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相应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课程方面的基本规定和要求。通过相应考试,达到培养硕士生要求者,授予武汉大学硕士学位(或工程硕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领域)及方向
序号 |
招生专业(领域) |
研究方向 |
合办院校 |
1 |
机械工程 |
机械制造设备及自动化;工程施工及生产系统;专用生产设备及生产系统;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无损检测等 |
武汉大学 |
2 |
控制工程 |
热工自动化;电力生产自动化;能源动力工程自动化;设备制造及生产系统的控制等 |
武汉大学 |
3 |
工商管理(MBA) |
金融、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等; |
武汉理工大学 |
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城市设计;环境设计;施工管理;结构理论与计算方法;建筑设计与建筑艺术等; |
武汉理工大学 |
三、报名条件
1 、凡大学本科毕业、原则上应具备学士学位证书者。从事管理工作或本专业相近学科、专业连续工作两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并在管理、科研、教学、设计或其它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在职人员。(专科毕业生可以参加课程学习,但必须参加元月份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者,方具备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2 、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身体健康。
四、培养方式
在职学习时间为 1.5-2 年,利用双休或假期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参加学习和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合办院校发给相应的研究生班结业证书。三种形式学位的课程打通,同一课程体系,多条出口取得学位;边读边考,学分保留 ( 四年有效 ) 。
五、学位申请途径 ( 见下表 )
序号 |
专业 |
考试科目 | |||
1 月统考 |
6 月同等学历 |
10 月专业学位 |
高校教师 * | ||
1 |
机械工程 |
外语.数学.政治.专业课1 |
外语.专业综合 |
外语.逻辑.数学.语文 |
外语.专业综合 |
2 |
控制工程 | ||||
3 |
工商管理 |
外语.逻辑.数学.语文 |
外语.专业综合 |
外语.逻辑.数学.语文 |
外语.专业综合 |
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外语.数学.政治.专业课1 | 外语.专业综合 | 外语.逻辑.数学.语文 | 外语.专业综合 |
证书类别 |
学历、学位 |
学位 |
学位 |
学位 |
注 * :只有高等院校教师方可报考。
六、培养费用
各专业按以下标准收费 ( 此表中学位阶段反映 2004 年收费标准,实际收费按考取当年的标准收取 ) 。
序号 |
专业 |
课程阶段 |
学位阶段 | |||
1 月统考 |
6 月同等学历 |
10 月专业学位 |
高校教师 * | |||
1 |
机械工程 |
12000 |
21000 |
9000 |
10000 |
7000 |
2 |
控制工程 |
21000 |
9000 |
10000 |
7000 | |
3 |
工商管理 |
13200 |
19000 |
7000 |
15000 |
7000 |
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待定 |
报名地点: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部(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王老师、杜老师
电话: 0719-8238417 13197262886 Email : qyyjs@163.net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 7 月 6 日 ( 同时接受其它专业意向的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