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制定的具体要求
一、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制定的总体原则:
1、工程领域培养方案是工程硕士生培养过程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培养计划、实施教学管理、质量评估和学位授予的主要依据。各工程领域均应制定本领域的工程硕士培养方案。
2、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本工程领域简介、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学位论文等。培养方案应具体体现工程硕士生业务上的培养目标,特别是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其研究方向应考虑适应国家建设的需要,把握工程领域发展的主流和趋势,并结合本领域的实际情况确定。
3、培养方案应由本工程领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二、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1、工程硕士生学习的课程应针对本工程领域特点和企业需求设置,教学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水平。外语课程的要求是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数学课程的要求是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数学方法;专业课程应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也要注意加强适用于工程实际应用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各工程领域均应为工程硕士生设置一定量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类课程。
2、工程硕士生应获得总的学分不少于32学分。
3、课程体系及必修环节
(1)学位课程(不少于19学分)其中含:
①自然辩证法 2学分
②英语 5学分(基础部分 4学分、专业部分 1学分)
③工程数学 4学分
④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 不少于8学分
(2)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1学分)其中包括:
①计算机应用类课程
②经济、管理、法律和环境保护类课程
③行业发展概论类课程
④专业及相关领域课程
(3)必修环节(2学分)
①学科前沿讲座(不少于2次) 1学分
②学术报告 1学分
4、几点说明
(1) 工程硕士课程设置强调应用型、复合型和宽口径的特点,并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专业学位课程应注重于专业基础理论在工程中的运用能力培养;专业非学位课程应针对工程特点和企业需求按工程领域设置,要求能学习和实践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
(2)专业课程每门课程应不超过40学时,2学分。
(3)非学位课程中“计算机应用类课程”和“经济、管理、法律和环境保护类课程”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每类不少于2学分),应在培养方案中列出。
三、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参照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1年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并结合本工程领域实际写出具体要求。
四、格式要求
1、纸张为A4纸,页边距要求:上下2.54cm,左右2.5cm。行距和表格行高不作统一规定,但须满足版面统一、美观的要求
2、字体一律为宋体;字号大小、字符间距、字符加粗、表格内容及格式均参照相应的样本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