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是国内较早材料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材料工程(太阳能方向)依托于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中山大学太阳能系统研究所,不仅有物理学等一级学科,以及材料物理与化学、凝聚态物理等二级学科支撑,基础扎实,而且与国内外著名太阳能研究机构和知名企业建立了广泛和密切的联系,并与企业共同承担国家级研究课题,共同研发先进技术,在国内建立了多项先进的太阳能利用工程,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能力。材料工程(太阳能方向)现有院士2名、教授和副教授10人,国内外合作科学家12人。
为适应太阳能技术与产业的迅速发展,优化知识结构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材料工程太阳能方向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的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06年中山大学材料工程领域(太阳能方向)招收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计划招收名额30人。
材料工程领域(太阳能方向)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计划安排、授课及日常管理由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负责。
一、招生的工程领域及研究方向
工程领域名称:材料工程
主要研究方向:太阳能材料与电池、太阳能应用技术、先进储能技术、太阳能测试与评估。
二、学习年限、培养与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实行学分制,共修40学分。学习方式非脱产,上课时间安排在周六、周日,学制一般为3年。
课程设置:英语、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池与工艺、太阳能热利用、光伏发电技术、光伏应用技术、太阳能建筑与节能、太阳能热泵、化学电源、热电材料与应用、太阳辐射资源概述、太阳能测试技术、学位论文等,共40学分。
学位授予:按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材料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名办法
1、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网址为:http://graduate.zsu.edu.cn, 也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一式两份,交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考点所在省市所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广东省报考并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05年7月8日至7月23日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考生报名信息。广东省报名网址:http://xwb.gdhed.edu.cn。
3、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网报所在省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请于2005年7月25日至31日到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或于7月28日至31日到深圳大学研究生楼现场报名,进行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两报名点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4、资格审查
对报考中山大学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第二阶段的专业综合考试前进行。对于入学资格考试(GCT-ME)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定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含已参加2004年GCT-ME考试且成绩达到我校2005年合格分数线,并要求报读我校该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了2004年GCT-ME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其2004年GCT-ME考试成绩单,到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参加第二阶段专业综合考试的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所工程硕士培养单位报考。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确定“GCT”合格分数线。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报考我校语种为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
第二阶段,对于达到我校自定的入学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需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我校参加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太阳能技术基础》,面试主要考查学员从事相关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技能和业绩。
考试参考书:
1.“GCT”联考参考书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2.专业综合测试笔试科目“太阳能技术基础”参考书:(1)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李安定编,北京工业出版社,(2)太阳能工程、原理与应用,葛新时,龚堡等编,学术期刊出版社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全国联考考试时间: 2005年10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综合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六、费用
学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资料费在学习期间按所需资料的成本另收。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为适应太阳能技术与产业的迅速发展,优化知识结构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材料工程太阳能方向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的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06年中山大学材料工程领域(太阳能方向)招收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计划招收名额30人。
材料工程领域(太阳能方向)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计划安排、授课及日常管理由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负责。
一、招生的工程领域及研究方向
工程领域名称:材料工程
主要研究方向:太阳能材料与电池、太阳能应用技术、先进储能技术、太阳能测试与评估。
二、学习年限、培养与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实行学分制,共修40学分。学习方式非脱产,上课时间安排在周六、周日,学制一般为3年。
课程设置:英语、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池与工艺、太阳能热利用、光伏发电技术、光伏应用技术、太阳能建筑与节能、太阳能热泵、化学电源、热电材料与应用、太阳辐射资源概述、太阳能测试技术、学位论文等,共40学分。
学位授予:按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材料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名办法
1、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网址为:http://graduate.zsu.edu.cn, 也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scb.zip)一式两份,交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考点所在省市所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广东省报考并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05年7月8日至7月23日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考生报名信息。广东省报名网址:http://xwb.gdhed.edu.cn。
3、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网报所在省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请于2005年7月25日至31日到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或于7月28日至31日到深圳大学研究生楼现场报名,进行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两报名点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4、资格审查
对报考中山大学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第二阶段的专业综合考试前进行。对于入学资格考试(GCT-ME)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定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含已参加2004年GCT-ME考试且成绩达到我校2005年合格分数线,并要求报读我校该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了2004年GCT-ME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其2004年GCT-ME考试成绩单,到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参加第二阶段专业综合考试的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所工程硕士培养单位报考。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确定“GCT”合格分数线。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报考我校语种为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
第二阶段,对于达到我校自定的入学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需持本人的“GCT”成绩单,到我校参加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太阳能技术基础》,面试主要考查学员从事相关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技能和业绩。
考试参考书:
1.“GCT”联考参考书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由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
2.专业综合测试笔试科目“太阳能技术基础”参考书:(1)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李安定编,北京工业出版社,(2)太阳能工程、原理与应用,葛新时,龚堡等编,学术期刊出版社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全国联考考试时间: 2005年10月2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综合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六、费用
学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资料费在学习期间按所需资料的成本另收。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