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改变工科学位类型比较单一的状况,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在我国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
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专门制订的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或设计)答辩,经学校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学位证书。
二、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某一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能力。特别重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三、招生领域
1、建筑与土木工程 2、水利工程 3、环境工程 4、电气工程 5、 地质工程
6、仪器仪表工程 7、测绘工程 8、计算机技术 9、机械工程 10、软件工程
11、交通运输工程 12、农业工程 13、工业工程 14、项目管理 15、物流工程
16、电子与通信工程
四、招生人数
各领域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确定。
五、报考条件
1、 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有关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
六、报名资格审查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河海大学2005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名资格审查表》交学校随资格审查材料存档;一份考生自存作为报名资格依据;另一份在省指定报名点报名或照相时备用。《报名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照片上须加盖考生本人所在单位公章。考生应选定专业基础考试科目并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注明。《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从www.cdgdc.edu.cn/scb.zip上下载,或从gs.hhu.edu.cn上下载。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我校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资格审查工作:(1)考生携带填写好并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和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的《报名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7月28日-31日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交纳综合测试命题、考试、阅卷等费用180元。(2)属异地办班的考生,由所报考学院于联考报名前统一集中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七、全国联考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河海大学报名点照相、确认。异地联合办班的考生可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
1、7月中、下旬考生可通过互联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后,于7月10日前在www.cdgdc.edu.cn/zz05.html网址向社会公布。
2、7月28-31日,考生凭经审查的《报名资格审查表》及网上报名信息打印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有关省级学位委员会报名点办理全国联考报名手续。报名考试费用80元,报名采取现场采集考生图像信息的方式,考生需本人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能由他人代报。
八、入学考试
1、 考试时间:2005年10月22日-23日
2、 考试地点:河海大学,属异地联合办班的考生考试地点由我校指定。
3、 考试方式:
(1)“GCT”考试: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我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本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二年。“GCT”命题依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综合测试:考试科目详见2005年河海大学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基础、专业综合(面试)命题由河海大学自行组织。
4、入学考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等原件供查验。
2、接受上年未被录取的“GCT”成绩高分考生的申请
我校接受2004年所有参加国家统一组织 “GCT”考试而未被录取的相对高分考生申请; 申请截止时间为2005年7月20日,对于符合我校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将组织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可直接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的网页(gs.hhu.edu.cn),查询第二阶段考试的相关事宜。
九、录取
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生规模的10%。若报考我校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等领域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录取时本人所在单位须与河海大学签定工程硕士培养协议书。
十、培养方式、学位授予及其它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针对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2。学位论文结合学生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
2、学习年限一般3-4年(软件工程学习年限一般2-4年),最长不超过5年。对于生源较集中的单位和地区学校选派教师前往授课和指导,在学校本部学习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粮油关系,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学习期满,不管是否取得学位,均仍回原单位工作。
4、凡经河海大学正式录取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十一、培养费用
招生领域 |
收费标准 |
异地办班收费标准 |
招生领域 |
收费标准 |
异地办班收费标准 |
水利工程 |
22000元 |
22000元-28000元 |
测绘工程 |
22000元 |
22000元-28000元 |
交通运输工程 |
农业工程 |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材料工程 | ||||
仪器仪表工程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24000元 |
24000元-28000元 | ||
环境工程 |
软件工程 | ||||
电气工程 |
计算机技术 | ||||
控制工程 |
工业工程 |
28000元 | |||
机械工程 |
项目管理 |
36000元 | |||
地质工程 |
物流工程 |
3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