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在2005年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说明: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
二、招生领域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430100
我校在16个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具体名称及代码见下表:
工程领域名称 |
代码 |
工程领域名称 |
代码 |
机械工程 |
430102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430114 |
材料工程 |
430105 |
水利工程 |
430115 |
动力工程 |
430107 |
化学工程 |
430117 |
电气工程 |
430108 |
地质工程 |
43011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430109 |
矿业工程 |
430119 |
控制工程 |
430111 |
环境工程 |
430130 |
计算机技术 |
430112 |
生物医学工程 |
430131 |
软件工程 |
430113 |
工业设计工程 |
430138 |
三、资格审查
报考太原理工大学的考生在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其它院校的考生,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办法,由所报考院校确定。
四、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工程硕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步: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在7月中、下旬,大约在7月10—22日之间,请报考者在此期间经常登录山西省学位办网站查看有关报名信息(网址为:http://www.sxxw.sx.edu.cn)并在网上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外省网站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主页http://www.cdgdc.edu.cn查询。
特别说明:进行网上报名时,请认真阅读相关协议和注意事项,并牢记网报编号、密码等信息,以便下一阶段的现场报名。
第二步:现场报名
报考太原理工大学者于
五、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
①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②专业考试(笔试)和相关测试(面试)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为两年)。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一个培养单位报考。“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部分为45分钟。“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注: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由我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我校工程硕士各领域的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目以及相关测试见《太原理工大学2005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特别说明:我校只招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2、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
专业课(笔试) |
太原理工大学 |
|
GCT |
由省学位办确定,详见准考证 |
|
相关测试(面试) |
太原理工大学(各学院组织) |
六、招生名额和录取
2005年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名额自主确定;我校将根据“GCT”成绩和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总额的10%。
持有2004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GCT总成绩在200分以上、单科成绩在30分以上者)可以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我校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生可直接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考试的相关事宜。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录取名单大约在2006年元月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七、报名费和培养费用
报名费以国家有关文件为准,具体见现场报名时的有关通知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费: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为2.7万元;其他领域为2万元。,按三年收取。录取类别为原单位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
八、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3年左右,但最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九、考前辅导
我校举办考前辅导,现场照相时报名,并有指定《考试指南》和辅导用书。
十、入学考试成绩查询
请考生12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查询有关考试成绩。
十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