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2年金融硕士招生简章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2-08-05

清华大学金融硕士项目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和前沿知识与技能,拥有前瞻性国际视野并能适应金融市场的迅速变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能力,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能够服务于各类金融保险机构、咨询机构、企业及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金融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金融人才培养质量,2010年教育部批准设立了金融专业硕士学位,清华经管学院是首批获得批准招生的院校之一。学院已于2010年招收2011级学生共130人,其中40人就读于北京校园,90人就读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深圳两个校园的金融硕士项目,由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统一招生,统一课程管理,统一颁发清华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学位。

  金融硕士2012年度招生计划为140人,其中拟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不超过110人,全国统考招收约30人,学习年限为两年。

  一、推荐免试生

  推荐免试招收金融硕士研究生按照《清华大学关于2008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若干规定》(对清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清华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金融硕士联考有关要求

  (一)应试生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原毕业专业为理工类或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佳,支持并鼓励理工科专业跨专业报考。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须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12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2011年11月4日16:00前寄(送)达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1月8~11日可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照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yz.tsinghua.edu.cn/

  4.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5.院系代码为“051”,专业代码为“025100”。

  6.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三)初试

  1.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1金融学综合

  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为准。

  2.参考资料

  政治、英语、数学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联合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四)复试

  复试包括综合笔试和面试。

  综合笔试覆盖范围:公司金融和投资学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具体人数根据初试结果确定。复试时综合知识笔试不提供参考书目。

  (五)应试生录取

  1.统考考生复试及格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2.录取类别为自筹资金培养或单位委托培养(户口和档案将转入清华大学,培养费由本人或委托培养单位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须签订相应的自筹培养经费协议书。

  3.金融硕士2012年度招生计划为140人,其中拟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不超过110人,全国统考招收约30人。

  三、学制和学位

  本项目为全日制学习,学习基本年限为二年。修满规定学分、成绩达到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培养费

  培养费总额为7.8万元。

  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培养费。第一学年交纳3.9万元,第二学年交纳3.9万元。培养费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交纳,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培养费,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五、奖学金和助学金

  1. 新生奖学金:

  (1)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为本项目设立一定数量的奖学金,依据综合录取成绩确定。

  (2)奖学金为非现金形式,原则上分2年发放(自动冲抵相应的学费)。学院将在第一学年结束时,对获得奖学金的同学进行成绩审核,以决定是否继续对其发放该奖学金。

  2. 在学期间奖助学金:

  学生在学期间还可以申请学院提供的各种奖助学金,此举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业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并资助各方面表现优良而家庭经济有一定困难的学生。同时,学院还将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勤工俭学岗位。

  六、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网址: http://www.sem.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硕士招生咨询(舜德楼116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 (8610) 62789967

  电子邮箱:mof@sem.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z.tsinghua.edu.cn/

  3.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 62782192

  传 真: 62770325

  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4.清华大学查号台:62785001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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