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制度构成
1.货币制度
指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流通结构和组织形式,包括:
币材的确定
货币单位的确定:货币单位名称和单位“值”
流通中货币种类的确定:主币与辅币
对不同种类货币铸造发行的管理
对不同种类货币的支付能力的规定
2.与货币制度有关的概念
本位币,也称主币,是一国的基本通货,一般作为该国法定的价格标准。最小规格是1个货币单位
辅币,本位币以下的小面额货币,是本位币的等分面值,辅币一般为不足值的货币,依靠法定比例强制流通
无限法偿,法律保护取得这种能力的货币,指无论支付数额有多大,无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对方都不能拒绝接受。
有限法偿,指在一次支付中,若超过规定的数额,收款人有权拒受,但在法定限额内不能拒受。
格雷欣法则,即劣币驱逐良币规律,指在金银复本位制度下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价格相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市场价格偏高的货币(良币)就会被市场价格偏低的货币(劣币)所排斥,良币退出流通被贮藏,而劣币充斥市场
货币替代,信用货币制度下,本外币之间出现币值不稳定时,趋软的货币就会被抛售,趋硬的货币被抢购、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