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同时确定,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考研时可加10分。
江苏省政府发出这份通知旨在促进大学生就业,《通知》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指在苏北地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
通知明确,江苏省教育厅将选派高校毕业生到苏北农村中小学任教;盛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每年有计划地选聘一定数量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就业。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面向基层就业的志愿者,及选派到苏北地区县城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的高校优秀毕业生,江苏将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放生活补贴等开支;对自愿到苏北地区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期间所借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由省级财政代为偿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代为偿还。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考研时可加10分。
江苏还规定,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时,要优先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从2007年起,每次拿出20%左右的职位,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从2007年起,乡镇(街道)机关招录公务员时,每年拿出2/3左右的职位,专门面向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经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