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公布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要求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将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根据规则要求,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护照、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等。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凡组织、参与作弊的考生,如是在校生,将由其所在学校给予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理;如是在职人员,教育考试机构将其作弊行为记录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团伙作弊、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考生在国家教育招生统一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