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等)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1月10日——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名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其它考试方式考生需按照公告要求到指定报名点确认。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