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改革要推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学费实行导师资助制
“把研究生改革说成是收费制度的改革及所谓改革的核心就是收费,这是不正确的。”昨天(25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绪明对研究生教育改革作出说明:研究生教育改革要建立起以科学研究为主的导师责任制和与科学研究紧密联系的导师资助制。简单地说就是有项目就有经费,有项目经费才能带研究生。
一些大学校长表示,研究生数量每年以两位数的百分比增长,要提高学生质量,适应当前的状况必须改革现有的研究生教育体制。根据国际惯例,研究生的学习费用应该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分担,因为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主要任务是参与导师的课题科研,因此导师在招生时要考虑自己科研项目与招生人数的对应关系,要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在实行导师负责制之后,学生的学习费用主要由导师通过提供助教、助研、助管费用解决,此外,学校还将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对贫困生的费用减免制度,这样的机制将更利于激发学生的研究热情。
在北京市一些试点学校中,研究生教育改革效果显著。与改革前相比,这些学校在国家投入不减少的前提下,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经费大幅度增加,研究生的资助强度提高了,资助覆盖面也增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