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主讲人:罗忠敏 湖南省保监局局长,高级经济师 主 持 人:卢仿先 金融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活动时间:2006年4月18日(星期二)14:30—17:30 活动地点:二教201 主讲内容:
一、 保险业发展的四个阶段以及几大突破
从建国初期到现在保险业经历四大阶段:
1、1949年—1959年,是保险业从无到有的阶段,这一阶段中国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保险公司;
2、1959年—1979年,保险业进入“夭折阶段”,这时期保险业处于停顿状态;
3、1980年—1995年,蓬勃发展阶段,这一时期保险业大规模恢复。95年指定第一部保险法,对保险业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险业经历历史性变革;
4、1995年—现在,一个历史的新台阶。“十六”大部署提出“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并提出“以科学 的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方针,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保险业发展的三大台阶:
1、保险费规模上了一个新台阶,2005年保费将近5000个亿,是2002年的1.6倍;
2、保险业整体实力上了一个新台阶;
3、业务发展的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十六”大以后保险业迅猛发展,保险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方面缩小差距:
1、发展水平上,2005年保费居全世界第11位,比02年上升5位;
2、竞争力差距减小,05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居212位,比02 年上升78位;
3、机构配置趋于合理化。
三个历史性进展:
1、率先进行国有公司的股份制改革,为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借鉴;
2、全面开放,大量外资进入;
3、金融体系率先建立市场化风险自救机制。
二、当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十一·五”期间的面临的主要挑战和任务
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许多的问题要正确看待,并作出正确的转变。我国政府调控市场经济的体系不完善,保险公司管理机制还不成熟并且产品单一化,同质化严重。保险公司盲目降价,市场面临的高回扣、高反弹的现象屡禁不止,而且保险公司信誉布告行业形象差,诚信亟待加强。
由上述的种种问题可以看到,我们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从总体上来说,我们不应该抱着“在商言商”的态度而应该以振兴保险业作为己任。保险业应该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为了更好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健全社会体制,完成建立和谐社会的总目标,我们就更应该把完善保险业作为一大要务,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为了这一目标,则必须解决保险业的几大问题。
1. 面对无序的竞争,国务院已下达文件加大对保险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并要求从业人员从根本上转变思想,把自己的岗位真正纳入行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宏伟体系中去。
2. 而产品要有市场,则必须对市场进行细致的调查并进行自我创新,以寻找满足市场需求和人民需要的产品,从而占领市场。
3. 还要以创新为灵魂推动行业发展,把诚信作为行业的生命线。通过这几项措施,则保险业将更加迅猛的发展。
就目前而言,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越来越关注,保险业必定具有美好的发展前景。虽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但三大支柱产业之一的保险业作为后起之秀,将以相当迅猛的速度向前发展,必将成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