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的背景和取得的进展
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如何处置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和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全球性问题。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长期以来对国有企业发放政策性贷款,以及自身经营效率低下等原因,造成不良资产比率居高不下。这一问题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受到了更加广泛的关注。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依照国际通行的不良资产处置程序,在1999年成立了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家国有独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资产来剥离商业银行账面上的不良资产,以降低其不良资产比率。资产管理公司依据不良资产的具体情况,或者继续持有并盘活这些资产、或者通过将不良资产打包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基本上借鉴了美国模式。
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总共以账面价格向四大商业银行收购了总额达14000亿元的不良资产。而且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国务院随即公布,不再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追加剥离不良贷款,现有不良贷款由商业银行依法处理。也就是说,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存量被固定在14000亿元人民币左右。此外的不良资产应该由商业银行自行消化处置。
迄今为止,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中国银监会的数据显示,截2003年6月底,中国境内主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2.95万亿元,以五级分类法确定的不良贷款合计达2.54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19.6%,比年初下降3.51%。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007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2.19%,比年初下降 4.02%。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截至到2003年6月底,处置了47.2%的不良资产,资产回收率是31%,现金回收率是22%。
但是这一数据受到了国际权威投资服务机构的质疑。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 2002年的一份报告估计,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高达40%-45%,因为绝大多数剥离给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贷款未能清收,这些贷款依然存在于中国脆弱的金融体系内,仍然需要国家注资来核销。而标准普尔在近期一份报告中宣布,中国不良贷款的实际比例可能高达 50%,约达7490亿美元。
我国不良资产处置实践面临的问题
困扰着我国不良资产处置实践的问题之一在于不良资产的回收率不高。目前四家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现金回收率基本在22%左右。但是麦肯锡公司2002年 9月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其他一些亚洲国家(如韩国和马来西亚)的资产回收率为50%-70%。我国不良资产的低回
收率从根本上来看是由不良资产的结构所决定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资产多为无担保贷款和4年以上的问题贷款,而且,较易回收的房地产资产仅占7%左右,大多数为不易回收的制造业资产
。而美国重组信托公司RTC当年管理的不良资产中,房地产资产占到了46%。根据国际经验,我国不良资产回收率不可能太高。此外,目前已经回收的不良资产大都是14000亿资产组合中质量较好的一部分资产,在资产处置效率不变的前提下,剩下的不良资产的回收率只会更低。而且随着时间
的推移,不良资产的质量也有着自然下降的趋势。
此外,通过国家财政注资来解决不良资产的做法也受到了一些质疑。高盛公司的高级经济学家John Anderson认为,要使中国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达到可接受的水平,估计需要2万亿元的人民币。2003年年中,SM Hamer&CO.总裁Stephen Harner在《亚洲华尔街日报》撰文指出,通过国家财政向中国国有银行注入资金,从而解决不良贷款的"大爆炸式"(Big Bang)的改革做法并不现实。拯救中国银行业需要人民币3万亿元的资金,相当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0%,通过国家财政注资来解决银行业的不良贷款问题受到国内债务容量的限制。而高盛亚洲董事总经理胡祖六进一步指出,将拯救银行业资金同已有的国债加在一起,在中国金融领域采取"大爆炸式"改革需要筹措的国债将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70%,并且这个数字尚不包括缺乏资金支持的社保体系债务。
再次,资产管理公司面临违约风险。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为了收购不良资产,向四大商业银行发行了面值为8200亿元的十年期金融债券。鉴于目前资产管理公司的低收益率,到2009年债券到期时,它们可能无法偿付本金,而国有商业银行可能会承担这一损失,从而加大国有银行未来面临的风险。
目前我国不良资产处置实践还面临着一些深层次的制度性障碍:其一,缺乏合理价格形成所需的发达的市场体系,包括充分的买方和卖方市场,发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处理抵押品所需的房地产二级市场、抵押晶市场等。我国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不仅不健全,而且规模小,难以满足大规模处置的交易需求。这进一步导致了资产回收预期不高;其二,缺乏合理的价格形成
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的发展趋势
目前在暗流涌动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中酝酿着两大趋势:第一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直接与外资进行合作处置不良资产;第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借上市改制之机会直接从内部剥离不良资产。
近期以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纷纷表示出在国外上市的兴趣,并且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已经率先展开上市改制工作。虽然自1999年剥离掉14000亿人民币的不良资产后,国家已经宣布不会进行不良资产的二次剥离以防范道德风险,但是到目前为止四大商业银行又形成了20000亿元左右的不良资产,单纯依靠商业银行自身努力很难消化这些不良资产,良资产剥离至少在目前来说没有可能。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四大商业银行纷纷加快了与跨国投行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开展合作的步伐。2003年6月,工行就与高盛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双方约定将建立合资企业以共同处置工商银行拥有的价值人民币100亿元左右的不良资产。2003年7月8日,中国建设银行与国际投行摩根士丹利签订合同,达成共同成立合作企业的初步意向,计划由中国建行向合作企业移交5.19亿美元的不良贷款。而在2003年11月14日,花旗集团对外宣布通过拍卖竞标的方式购买了中国银行账面价值18亿美元的不良贷款。
或者资产管理公司手中低价买进不良资产再高价卖出,而是希望通过对收购的不良资产进行重组、改造而提升它们的价值再择机出手,也就是说它们希望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入场。
目前在理论界讨论较多的一种方案是进行不良资产的内部剥离。即在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改制之际,将整个银行的全部资产剥离到三家公司。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的股份公司,
将原银行的管理机构注入控股公司,而将全部不良资产剥离到银行集团所属的内部资产管
理公司,用通俗的话来讲就是分成"好银行"、"新银行"和"坏银行"。这一方案的逻辑是:其一,如果好银行和新银行发展得足够快和足够好的话,那么就足以弥补和冲抵坏银行的坏账;其二,如果不把优质资产和不良资产剥离的话,不良资产会进一步流失,并且还有可能侵蚀那些优质资产。
对这种方案的批评在于,这纯粹是一种为了上市而实施的权宜性方案,没有触及到降低不良资产比率的实质性问题。将不良资产剥离到一个新公司并不能减少不良资产的存量。如果四大银行按照这种方案在国内上市的话,鉴于其巨大的规模,银行风险可能转嫁到股市,从而造成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风险联动,造成更大的经济隐患。
因此,我国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的发展趋势可能是多种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并存。一种可能的前景是,如果能够对不良贷款的成因进行区分的话,可以将由政策性贷款导致的不良资产转交给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最终可以由国家财政注资解决。对于由商业银行自身经营不善造成的不良贷款,商业银行或者与国外机构投资者合作进行处置,或者通过自身努力加以消化。
1 美国是通过建立重组信托公司 (Restructuring Trust Corporation,RTC)来完成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RTC在出售不良资产时严格遵循一整套的标准程序,这一程序事先通过资产处置手册予以详细公布。RTC对大多数的不良资产通过招投标竞价出售,竞标前,由RTC负责把同类资产打包,并预估每个资产包的回收价值,RTC在此基础上对不良资产处置进行监控。对不同类资产的处置,RTC采取标价出售、公开拍卖等方法,有时鼓励"卖方融资",也就是把资产出租给买方。在处置的后期阶段,RTC大量使用证券化的处置手段,不良资产被更进一步细分,以便吸引更小一些的买主。
2 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于三个渠道:其一,国家财政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拨付了400亿元资本金;其二,人民银行提供了5700亿元的再贷款;其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向对应的四大行发行了8200亿元的金融債券。
3 不良资产处置的"冰棍"理论认为,不良资产处置的时间越长,不良资产的回收率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