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土木工程系
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
凡一志愿已达到200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土木工程”和“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准时于2007年3月27日(周二)下午 2:30时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土木系会议室(地点:北航第6号教学楼207﹟会议室)参加复试。
2007年硕士生录取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目的是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复试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我系研究生复试包括两个方面:英语口试和英语听力、专业面试,总分为200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 专业面试(1个小时,160分)
回答教师提出的专业问题。
1. 按照建设部土木工程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土木工程专业指导大纲出题,参考书为正规出版社出版的高校教材即可;
2. 内容分为六个部分:①结构力学、②钢筋砼结构、③砌体结构与单层厂房、④钢结构、⑤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与组织、⑥土力学。
二、 英语口试和听力(15分钟,40分)
用英语回答教师提出的问题。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2门专业课(每门100分、三小时)
内容包含4门基础和专业课。
我校各院系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按照复试资格审核办法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详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
请准时来复试,缺考即被认为放弃。
联系电话:010-82316111(丁老师) E-mail: ding_xm@buaa.edu.cn
土木工程系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研招办网上对外的复试须知:
说明:
1、一志愿上线考生是否能参加复试,请上网查询(www.buaa.edu.cn)或向报考院(系、所)咨询。
2、我校各专业复试均实行差额复试,并测试外国语听力、口语能力,请考生作好准备。
3、我校各院系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还需交验学生证,入学报到时交验本科毕业证书。
4、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体检和政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5、录取类别为自筹、定向或委培的考生需按要求签定自筹经费协议或定向委培协议;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的非应届考生需领取调档函。
6、符合照顾优惠条件才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0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