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
1.复试时间:2007年3月27日(星期二)上午8:30。
2.复试地点: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学专业在教学区内图书馆西配楼212室;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国民经济学、行政管理学、社会保障专业在教学区5号楼202室;图书情报学专业在教学区内图书馆西配楼一层;应用心理学专业在知行楼308室。
3.复试内容:我院各专业都要进行英语口试、专业口试和英文翻译笔试,其中英文翻译笔试允许查字典。另外,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学专业还要进行中文作文笔试;行政管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提交一篇本人撰写的,能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未发表的也可以)。
3.评分标准和录取规则:复试的各项内容总计满分为200分。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和计划内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结束后1天内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的考生须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按计划外录取的考生须签署自筹经费协议或委托培养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非应届考生还需领取调档函。
5.考生参加复试时须交验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大学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0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