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理 学 | 349 | 55 | 90 |
工 学 | 320 | 50 | 90 |
二、凡符合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具体复试要求、时间和地点我所会另行通知,考生请勿来电询问。
三、请各位考生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考虑是否联系调剂单位。
四、已联系好调剂单位的考生向我所研招办传真考生本人签字的调出申请书,同时通知接收单位研招办向我所发传真调剂函(传真号码:0351-4041153转研招办),请各位考生尽早联系调剂,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未向我所提供调剂接收函的考生将被视作放弃调剂。
五、一旦考生确认调剂信息后,我所将考生报考档案邮寄给接收单位,如考生再反悔只能与接收单位协商我所将无能为力,请各位考生谨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