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南理工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复试的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即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面试。复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各招生学院也可根据自身的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它的复试形式。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三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
2.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来源:www.examda.com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方面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
②对社会关注问题的了解,责任感和进取精神;
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能力),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④语言表达和他人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
⑤举止、礼仪和人文素养;来源:www.examda.com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不能量化的方面要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二、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90%-笔试权重)+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
2.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40%-50%之间,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下式计算,得到考生录取总成绩,然后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来源:www.examda.com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1-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