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条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过程与方式,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合法、公正、公平、公开、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领导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工作的参加者是全院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和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以及相关的服务人员。
第五条 复试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本院相关专业的考生中,初试笔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者。
第六条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课笔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三项。 复试成绩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的30%。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初试科目名称不同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第七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通知:
考生在人大研招办的网页查看参加复试的名单,并根据网上复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校报到参加复试。复试科目名称、考试方式、需携带的文件物品以及体检事宜等均在网上查看。
(2)专业综合课笔试:
·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
·学院办公室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所有考生闭卷考试。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从试题库中为每个专业随机抽取试卷,同时为各专业组成每组为3人的若干个面试小组(其中有1人为组长);
·面试小组服务人员首先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次序,在每位考生正式考试前10分钟
组织其抽取题签;
·考生依次按答题时限回答题签上标明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再由面试教师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发问;
·面试服务人员要同时以笔录和录音两种形式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
·考生回答问题完毕,由每一位面试教师通过逐项赋分方式独立给出各自的成绩,
经面试小组服务人员当场加权平均计算,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后,得出面试成绩;
·面试小组组长将面试实际得分当场正式告知每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