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初试成绩已符合我校200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请您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复试和完成复试的有关工作。
一、复试时间:2004年5月10日、11日
二、复试地点:专业课考试(考试内容见我校04年招生目录)、综合复试、跨学科(部分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各学院安排。
三、参加复试考生须带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毕业证。
四、综合复试内容:
考生请于5月10—11日到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参加复试。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综合复试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测试以及综合能力的测试(综合复试以口试为主)。测试合格者报请省招生办批准录取,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综合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
主要考察考生对当前形势及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报考研究生的目的;参加过哪些社会实践,收获及体会等。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主要从语言准确性和范围、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几方面来考察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
3、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主要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特别是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
4、综合能力
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计算机等现代科技手段的能力。
五、条件:
参加复试考生请于5月10日携带有效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毕业证)到我校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同时交纳复试费80元。
六、体检:
参加复试考生请于5月10日下午、11日上午到校医院参加体检。每人准备1张一寸照片和60元体检费,对体检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七、费用:
须交培养费的考生请于2004年5月10日将培养费交到学校财务处或于5月10日前汇款到学校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时请注名“研究生培养费”和“姓名”),按规定应交培养费而于5月10日没有交培养费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调剂考生交纳培养费18000元。
单位名称:长春工业大学
帐号:4200224309200003212
开户银行:工行宽平分理处
八、有事请与长春工大研招办联系
0431—5936075,5921843或0431—5955521—6566
几点说明:
1、5月10日上午8:00参加复试考生到我校大学生体育活动中心报到。
2、凡是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通过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将被我校录为公费研究生(同等学力考生除外)。
3、凡是查看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校内考生可直接到学校研招办登记),以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名单。